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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是什么?

龙珊律师2022.04.061044人阅读
导读:

工程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勘察、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属于承包人的免责范围,应当由发包人先对承包人承担责任,再由发包人依据约定向勘察、设计方主张权利。

一、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现有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大概被分为七大板块,分别为:施工现场质量条件标准、结构工程质量标准、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标准、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标准、屋面工程质量标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安装工程标准。工程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据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质量缺陷责任是

1、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担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返工、改建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二、常见发包人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里所说承包人的过错是指:

1、承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工程设计缺陷,没有提出,继续施工的;

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因勘察、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属于承包人的免责范围,应当由发包人先对承包人承担责任,再由发包人依据约定向勘察、设计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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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内容: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第三条物资供应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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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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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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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的1/10,且不少于200米。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段。不足5个井段者全查。市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拖欠工程款逾期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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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拖欠工程款逾期利息怎么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于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款一般都约定有利息,虽然在实务中很少执行,但是当甲乙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甚至进入司法程序时,工程承包单位一般会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单位承担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2、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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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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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设计费用取费标准依据 取费公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设计费用取费标准依据 取费公式

    内容:关于工程设计费用取费标准依据 取费公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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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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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结算的原则:1、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但施工合同有效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若经修复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实践中,合同约定涉及的原则:1、价格标准,约定采用定额,或清单方法;2、工程量核定及调整的约定,特别是各种变更情况下的工程量调整原则;3、关于签证的原则,怎样才是有效的签证,其形式和内容的要件的约定,以及有效授权的要件,约定明确的管理流程。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款结算:  1、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当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方已完工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根据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黑合同支付工程款,但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建筑工程验收依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发包人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减轻施工方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 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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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内容: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费是以标的的比例为依据进行收取的,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律师专业职务等级、委托人指定等情况,在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数额,工程款纠纷委托律师的费用一般多少,律师收费一览表一般来讲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一次性收费的数额,一般是按标的及当地律师协会推荐的计算比例计算的,例如在天津市大约为90000,委托人与律师可在此数额上下来沟通协商数额,市场调节定价,国家不强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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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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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工程欠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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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工程欠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内容:工程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按照不同收费方式来进行的,这涉及律师费计算方式问题,目前没有强制的标准,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费是以标的的比例为依据进行收取的,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律师专业职务等级、委托人指定等情况,在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数额,建筑工程欠款合同纠纷该怎么办依法诉讼法 应充分利用“优先受偿权”、“工程拖欠款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正的暂行办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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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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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验最新钢结构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有:“优良”与“合格”两个等级。钢结构工程质量应当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并由施工人对钢结构工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承担合理使用期限内质量保证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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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有哪些?

    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同时废止。新标准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那么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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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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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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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内容:法律主观: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如果该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是涉及财产案件的,则需选择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二者中的较小值,然后按照标的额的比例施行分段累计收取,5、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般是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例如鉴定标的价值超过1000万的,按0.1%收取,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1、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 司法鉴定 收费标准般是按一定比例收取的,例如鉴定标的价值超过1000万的,按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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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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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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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

    内容: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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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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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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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否有效

    内容: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那么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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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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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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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是什么

    内容: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那么可能会按照法定逾期利息率来计算,3,如果工程有索赔款,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工程欠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工程欠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条款: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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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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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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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是什么?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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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是什么?

    内容:工程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勘察、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属于承包人的免责范围,应当由发包人先对承包人承担责任,再由发包人依据约定向勘察、设计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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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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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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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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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工程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工程事故等级的划分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和死亡人数或直接对经济造成损失的,具体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 )特别重大事故:系指死亡人数可达30甚至以上,或者是受伤人数达到100人以上。造成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还有一种为轻微事故,即无人受伤或死亡,没有直接经济的损失。而不同行业的事故等级依据基础的四项等级事故的划分标准,针对性的分为特别重大的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以发生火灾原因死亡7天以内为期限。那么工程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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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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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内容:(二)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三)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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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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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价款怎么处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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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价款怎么处理

    内容:司法解释》第3条第2项规定整改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制定这一款规定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该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既然工程完工后因质量不合格没有实用价值,承包人已收取的进度款没有合法依据,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把已收的进度款退还。那么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价款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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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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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内容: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CJJ1—81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第2.0.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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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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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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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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