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委托代理协议什么意思

导读:
非诉委托代理协议什么意思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非诉讼合同的内容包括有:委托人或受托人和律师及其律所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需要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委托权限,在委托权限内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代理费用;违约行为及其争议解决方式等。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非诉讼合同的内容包括有:委托人或受托人和律师及其律所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需要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委托权限,在委托权限内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代理费用;违约行为及其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律师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代理行政诉讼:
1、对于查阅、调证应当一丝不苟;
2、认真分析行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
3、纠正当事人的认识错误;
4、取证遇到阻碍时应坚决维权;
5、拒绝旁门左道。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律师应注意:
1、认真分析行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
2、对于查阅、调证应当一丝不苟;
3、取证遇到阻碍时应坚决维权;
4、拒绝旁门左道;
5、纠正当事人的认识错误。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