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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经营负债的承担责任

周春花律师2022.04.261615人阅读
导读:

另外,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经营负债的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意思是什么

1、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另外,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的规定。其核心在于,夫妻双方是否都对举债有共同意思表示。

2、共同意思表示的方式有多种,除了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明确表示愿意和配偶一起承担债务的情况,实践中还常常出现未举债一方默示同意举债的情形。

3、根据相关规定和相关司法判例,有证据证明未举债一方对负债知晓且未提出异议的,可以推定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三、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有:夫妻两个人共同借款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一方借的但是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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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为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法院应当审理裁判。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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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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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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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包括负债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包括负债吗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包括负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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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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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如何区别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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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如何区别

    内容: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如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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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仅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经营对外借款,夫妻另一方仅是公司股东的股东,不构成公共经营,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其余只要夫妻一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包括非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夫妻另一方就有可能对另一方为公司经营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罚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哪些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罚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哪些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内容:针对夫妻双方的行政处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计划生育罚款。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罚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哪些情况属于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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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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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如果男方取得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价值较小的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毕竟评估也是要另外收费的。那么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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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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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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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如果经营权属于共同财产且夫妻关系未持续则要进行经营权的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经营权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首先区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正确区分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有权要求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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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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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具体规定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45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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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经营负债的承担责任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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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夫妻共同经营负债的承担责任

    内容:另外,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经营负债的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4.26161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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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举借的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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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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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负债,离婚后双方也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若是个人债务,不离婚也不需要偿还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778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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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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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离婚时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内容:但是在离婚时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那么离婚时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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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9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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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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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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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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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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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替别人做债务担保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替别人做债务担保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替别人做债务担保会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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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孳息是共同财产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孳息是共同财产吗

    内容:但是,如果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夫妻二人齐心协力,共同殚精竭虑,那么,此时的投资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有权享有相应的份额。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的债务,以个人财产自负其责为原则,也注意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要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加上夫妻共同的财产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共同承担责任。那么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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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林地的承包经营管理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山林地的承包经营管理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吗

    内容:鱼-丽得知后,多次找宋-军协商,要求将自己和女儿名下的76亩山林划出由自己经营管理,终无结果。庭审中,经法庭调解,双方就分割的山林四界达成一致,但宋-军要求鱼-丽书面保证不再起诉分割夫妻财产,遭到鱼-丽拒绝,宋-军亦拒绝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宁陕法院审理后认为,宋-军代表原全家成员取得的山林承包经营权,应属于全体成员的共同财产,夫妻虽然离婚,一方仍有权按其抚养的人数予以分割。据此,一审判决鱼-丽按照庭审协商的四界,取得山林承包经营管理权。那么山林地的承包经营管理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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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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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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