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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2021.10.22144人阅读
导读:

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是什么

建设工程的总目标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分解。对于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来说,目标分解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其中,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分解方式较为单—,而投资目标的分解方式较多。

法律咨询: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答:

按工程内容分解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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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1、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违法行为;2、招投标程序中的串标、泄露标底的行为;3、缺乏有效的诚信机制;4、法制缺陷留下造成逃废工程款的漏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分包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分包

    内容: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人、设计人和施工人,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设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该分包合同无效。为防止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发包人所不信任的第三人,分包工程的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那么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分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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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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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程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工程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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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方式有:1、双方自由协商的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2、招标投标的方式,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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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价款及其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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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内容: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的权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那么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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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保金退还的方式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工程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范围?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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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范围?

    内容:建设工程的承包范围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那么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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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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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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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什么?

    内容: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二)、直接发包:1、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那么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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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是由挂靠人对外承担。挂靠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是挂靠人,对挂靠施工经营纠纷中的对外民事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强于挂靠人的、挂靠人下落不明的,相关权利人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要求被挂靠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规则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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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规则

    内容:什么是建设工程的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投标,在竞争中获得合同,并组织实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一是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二是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四是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那么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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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是: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全面负责;2、招标投标制: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人群平等参与竞争;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4、合同管理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制度。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 什么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追求的最高目标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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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什么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追求的最高目标

    内容: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那么什么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追求的最高目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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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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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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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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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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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结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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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建设工程结算方式是什么

    内容:进行这种结算可以有效避免工程结算纠纷。那么建设工程结算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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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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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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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工程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建筑工程纠纷的最有效处理方式是以协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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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挂靠协议书的格式标准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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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建设工程挂靠协议书的格式标准是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挂靠协议书的格式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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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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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那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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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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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内容: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承建者,在整个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面临设计问题、设备材料问题、不能按期支付等矛盾,因而提出索赔较为频繁。那么建设工程中索赔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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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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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是什么

    内容:反索赔就是指一方提出索赔时,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反索赔有工期延误反索赔、施工缺陷索赔等六种类型,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一)工期延误反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的责任,致使竣工日期延后,影响到业主对该工程的利用,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有权对承包商进行索赔,有承包商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那么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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