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怎么写以后不麻烦

导读:
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注,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民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协议的内容),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调解书的效力:结束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完字之后,离婚调解书生效。如果签字时间不一致,以后签字者签字的时间为离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后,双方就需要按调解书的内容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