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法院将如何判决?
导读: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法院将如何判决?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
法律咨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法院将如何判决
甲公司为建筑总承包单位,甲公司跟乙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根据甲乙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跟丙公司又签订了劳务转包合同,最后乙公司毁约,没有让乙公司进场施工,而是又与丁公司签订了转包合同,并由丁公司进场施工,丙公司发现此问题后同乙公司发生纠纷,欲将乙公司推上法庭。问:法院将如何判决甲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答:
1、法院如何判决:这主要取决于丙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来判;
2、依据《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这个分析,甲公司很有可能无需承担乙丙之间签订合同的责任。具体要看过合同才能进一步分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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