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也要冷静期吗?

导读:
冷静期制度是协议离婚的必须流程,是法定的自行离婚的必经阶段。
冷静期制度是协议离婚的必须流程,是法定的自行离婚的必经阶段。
离婚可以是男女亲自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也可以是一方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无论是那种途径,都必须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否则不可能离婚成功。
冷静期制度是协议离婚的必须流程,是法定的自行离婚的必经阶段。《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后,就是冷静期阶段,具体为: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前述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将真正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经过冷静期,但是需要经过法院的诉讼流程。根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可以有一审、二审,甚至于再审,故诉讼的时间往往会比较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