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导读:
交通事故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承担刑事责任后还需要民事赔偿吗?当事人:律师你好,我父亲前几个月出车祸去世了,是被别人开车撞到的,撞到后那人逃逸了,现在已经被公安抓到,这个人叫王某,已经七十多岁了,还能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负完刑事是不是不用民事赔偿了?
律师:您好,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王某已满75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免除王某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且,若积极赔偿承担民事责任,将视为悔罪的表现,与刑事责任量刑有很大关系。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王某应当赔偿因抢救治疗产生的抢救费用,以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还应赔偿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判刑后,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受到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裁决的限制或者改变的,应当依照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裁决的规定办理。”因此,当交通事故受到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裁决的限制或者改变时,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索要赔偿。
近期,我所办理几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案件,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否坐牢以及坐牢还是赔偿的问题,屡次被家属提及。综合本所办理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主编本期为您讲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到底是坐牢还是赔偿。
我们先为您解释一下“坐牢”的问题,老百姓通常说的坐牢,它仅是一个笼统概括,将它翻译成法律术语,一般就是构成刑事责任即犯罪,或者是否被判处实刑。
答:不一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不绝对构成刑事责任,还与肇事者的责任、情节有关。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同时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们曾经有一个案例:事故发生在芝罘区,大姨骑行电动车横穿马路被直行通过的轿车撞击死亡,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本案中,虽然受害人死亡,但是对方轿车驾驶人并不是主责或全责,那么对方轿车驾驶人就不构成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它是一个过失犯罪,对于构成刑事责任的伤情和情节要求更高。(故意伤害罪中,被害人被鉴定为轻伤及以上即可)。
所以,撞死人会不会判刑,要看肇事者是否具有构成刑事责任的条件。
法律速递: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答:当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刑事责任的,民事赔偿不受影响,该赔多少钱还要赔多少钱。但是,死者家属要区分“民事赔偿金”和“刑事谅解金”的问题,如果涉及刑事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形,责任人是否积极赔偿、认错态度是否良好将影响他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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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如果刑事责任人的交通肇事罪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下,那么如果争取到家属谅解、认错态度诚恳积极,可能就可以判缓刑,不需要实际执行,也就不需要“坐牢”了!当然,死者家属不进行谅解,法院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了,这个时候就是民事归民事,刑事归刑事。
所以,“坐牢就不用赔钱了,赔钱就不用坐牢”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不可一概而论。
综上而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无论是民事赔偿还是涉及刑事问题,都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对家属而言不但要面临亲人离去的情感之痛,还要面临复杂繁琐的理赔程序,家属往往很难理性面对,更难以达到案件的满意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