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拿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导读:
女方拿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虽然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却视若不见,以自己没钱或者孩子不在身边为由拒绝给抚养费。那么遇到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要怎么解决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会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义务进行明确,例如不和孩子一起居住的一方每月给多少生活费、孩子学费应该给多少等等。
虽然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却视若不见,以自己没钱或者孩子不在身边为由拒绝给抚养费。那么遇到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要怎么解决呢?
出现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的情形时,一般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法院变更抚养费金额。
而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针对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解决方式有:
1、联系对方,通过协商解决;
2、协议离婚的,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诉讼离婚的,可以拿着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以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找不到对方,或者对方说自己没钱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须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另外,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