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都包括哪方面?
导读:
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都包括哪方面?
在工程中业主以及承包方都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请求,如果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而遭受到损失,那么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工程索赔,另一方也可以进行工程反索赔,那么,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都包括哪方面?
网友咨询: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薛峰律师解答:
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一般将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称为索赔,而将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影响了发包方对施工项目的使用和营运生产,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因此,发包方可就事件向承包方进行反索赔。承包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拖延的工期对发包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反索赔。在施工建设中,当出现承包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工程质量没有满足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的规定;出现质量缺陷而未在质量缺陷责任期之前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发包方可就该事件进行反索赔;
3、合同担保的反索赔。承包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按照规定对合同的相关内同进行担保如预付款的合同担保等,当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发包方可就该事件进行反索赔,承包方及其担保单位应承担反索赔的经济损失;
4、发包方其他损失的反索赔。当承包方发生其他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时,发包方可就经济损失进行反索赔。
薛峰律师解析: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狭义的“索赔”是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单向索赔。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处于一种相对优势地位,发包人可以通过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抵扣来补偿损失。实践中,最主要且比较常见的索赔还是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一方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它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它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工程反索赔要收集的证据:
证据包括:(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3)各种会谈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气象报告;(8)工地交接班记录;(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10)市场行情记录;(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薛峰律师执业25年,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高级研修班成员,办理过多起省、市内有影响的案件,坚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友情提示:律师在线咨询免费回复,可直接与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