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合同生效吗
导读:
现实中,我们可能会因为要购买什么东西或者卖什么东西而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必须经法定程序来签订才可以有效,那么,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合同生效吗?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答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合同生效吗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但有盖章,买方签字或盖章了,且没有另外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
如果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也没有盖章,买方签字或盖章了,且没有另外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是不生效的。
如果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也没有盖章,买方签字或盖章了,但有约定其他合同生效的条件,生效条件成立之后就是生效的。
如果买卖双方卖方没签字也没有盖章,买方签字或盖章了,但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期限,则期限届满之日起合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买卖合同;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5、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