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清算流程

导读:
关于私人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清算流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私人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私人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1、首先,民营企业破产适用我国破产法,即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2、其次,破产程序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赔偿标准,若债务人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那么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3、最后,若该破产企业有破产财产,那么按照职工工资、税费、破产费用等顺序进行分配财产。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