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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所签合同的成立时间

林艳英律师2021.11.2480人阅读
导读:

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如果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各当事人均签字后合同就成立;如果是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则交付标的物后,合同就会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怎么确定所签合同的成立时间?

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如果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各当事人均签字后合同就成立;如果是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则交付标的物后,合同就会成立。

二、订立合同时间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组合型诈骗越来越多。现今的合同骗子,已从以往的单干户向组合型发展,一般由多人合伙,明确分工,进行多头行骗。这种形式的诈骗,往往因貌似合法而更具有欺骗性。

2、障眼法以假乱真。他们有的虚构单位或冒用其他单位的名称进行诈骗;有的利用私刻公章、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法,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

3、部分付款做诱饵。一些骗子利用一些单位离他们路途较远、信息不畅,对他们的身份、信誉等缺乏了解又急于推销产品的心理,以货到款清为幌子,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并假意先付部分货款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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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公司这边现在愿意承担责任吗?
  • 道路交通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道路交通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内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那么道路交通误工时间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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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随时辞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主张经济补偿和发还拖欠的工资,依法维权。第一步:证据收集(非常重要)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饭卡、同事证言等。可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工资条、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确认工资水平的录音、信息、工资欠条等。可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入职信息表、录用通知、加班记录、同事证言等。第二步:救济途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当遇到被拖欠工资不知所措时,可先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同时,找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要求出面处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拔打工会维权电话12351,前往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般都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结案。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拖欠劳务费用的,不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拖欠工资可以去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工会维权,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一个选择就是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还不用缴纳诉讼费,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 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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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清偿如果是附时间条件的,而所附的时间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与贷款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那么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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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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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那么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如果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那么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表明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那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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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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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内容: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那么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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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时间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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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时间怎么确定?

    内容: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房地产证或契税完税证填发日期确定。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销售时间以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受理转让申请之日确定,从而界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时点。那么购房时间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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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和成立时间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确定:1、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时成立;3、实践合同自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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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本着配合、积极救治伤者的原则,首先最重要的是将伤者治愈,在这一过程中力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后如有需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减少不必要的误工时间,从而减少双方损失,促成纠纷的及时解决。因为只要有住院凭条,住院期间就认定误工期间,无需受害人另行就误工时间再举证。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那么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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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怎么计算时效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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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怎么计算时效起算时间

    内容: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怎么计算时效起算时间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可见,作为借贷之债,就诉讼时效起算而言也不应有例外。综上所述,约定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应当自期限届满时起算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应当自借款成立时起算诉讼时效。那么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怎么计算时效起算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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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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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所签合同的成立时间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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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怎么确定所签合同的成立时间

    内容: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如果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各当事人均签字后合同就成立;如果是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则交付标的物后,合同就会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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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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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清偿如果是附时间条件的而所附的时间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与贷款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第六十二条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那么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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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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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内容: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的,其借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借款账户。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新型的互联网“P2P”模式,即以互联网作为平台,撮合借款人和个人投资者交易,投资者看好项目,把钱借给需要的人。那么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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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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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子过户的时间怎么确定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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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离婚房子过户的时间怎么确定

    内容:协议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证明房屋是你的,不过较好尽早办理防止他人利用房屋犯罪,产生别的民事纠纷。关于离婚房子过户的时间怎么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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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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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有严格限制。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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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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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怎么确定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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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怎么确定

    内容: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是,保险合同往往是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所附条件或达到所附期限时,保险合同才生效。我国保险实践中普遍推行的“零时起保制”,就是指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成立的次日零时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那么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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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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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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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

    内容: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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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的时间要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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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借款合同的时间要怎么约定

    内容:即将借款交付时间确定为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生效与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存在差异,且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并规范的,故此处的“提供借款”应解释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即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应为实践性合同。在此基础上,因出借人交付借款的行为并非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而是合同成立的要件,故出借人并不负担给付义务,仅借款人负有给付义务,即民间借贷合同在合同法上应解释为单务合同。那么借款合同的时间要怎么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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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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