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

陈明月律师2021.12.06308人阅读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是指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要有事故导致的车辆、车载物品及路产、交通附属设施等直接财产损失,对该损失认证主要依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程序,采用相应的计价办法和标准进行鉴定、估算。那么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是指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要有事故导致的车辆、车载物品及路产、交通附属设施等直接财产损失,对该损失认证主要依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程序,采用相应的计价办法和标准进行鉴定、估算。关于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是指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要有事故导致的车辆、车载物品及路产、交通附属设施等直接财产损失,对该损失认证主要依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程序,采用相应的计价办法和标准进行鉴定、估算。

由于认证的结论将作为法定的鉴定结论来判定事故的等级,并以此作为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或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依据,同时也是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之一,因此这一认证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关系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客观与公正性。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均明确了各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的职责和权限,为了规范这一认证工作,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物价局于1997年专门制定了《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办法(试行)》,就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认证程序、认证标准及方法、相应的法律责任均予以明确。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涉及多重法律关系,更牵涉事故相关各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一直较难以前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操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情况:一、保险公司对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损失的认定;二、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对事故财产损失的评估;三、道路产权部门对道路及附属设施损失的认定;四、公安交警部门主持招标对事故车辆进行修复,以此认定车辆损失。

首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与投保人建立的保险关系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依据保险合同确立,保险公司也正是依据保险合同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进行评估认证,作为理赔的客观依据,并根据保险公司的约定与投保人协商一致后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的评估不能涵盖事故所导致的所有财产损失,其基于保险合同约定产生的评估结果更不能成为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依据。

其次,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对事故财产损失的评估。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权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但这一委托评估行为只是一个当事人单方的委托行为,评估结果只能供委托当事人单方参考,而不能作为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法律责任的认证依据。2000年10月,国务院专门以国清〔2000〕3号文下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明确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鉴证机构专司涉案财物的价格认证工作,退出社会中介机构。由此可见,价格主管部门所属鉴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结论是量刑、执法、办案的有效证据,其严肃性、客观性、政策性和权威性较高,与其它社会中介机构从事的评估业务有着重要的区别,是一项国家重要职能的延伸和补充。[page]

第三,道路产权部门对道路及附属设施损失的认定。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常导致道路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这类损失现由公路部门或道路营运企业乃至路政管理部门自行作出损失认定,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路政管理部门甚至据此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这种认定实质上将路产所有者、损失认者甚至行政处罚者三者合一,所作出的损失认定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很难被事故责任者认可,也不利于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更不利于路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因此,应由法定的涉案价格认证机构以第三者身份站在独立的立场,实事求是地对道路及附属设施损失的进行认定。

第四,公安交警部门主持招标对事故车辆进行修复,以此认定车辆损失。交警部门这一作法是一种创新,也是从平息事故各方当事人对损失异议的角度考虑的,但却干涉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基于保险合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交警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与事故各方当事人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带有行政强制性,交警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法定的职能,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超越职责和权限去作为。交警部门主持招标修复肇事车辆,既没有法律法规为依据,也没有相应的行政程序为保障,如果事故各方当事人或参与招标单位对招标方式、招标结果,提出置疑、异议甚至诉讼,那又根据什么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来处理?因此,交警部门不应舍本逐末开展类似工作。

综上所述,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认证工作中,由于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保险公司与社会中介机构应根据民事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好相应的评估认定工作,对被保险人或委托人阐明所作出评估认定结论的效力;公安交警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能,互不交叉,互相支持,使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工作得以依法有序进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道路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主体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道路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主体

    内容: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4、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5、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16、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7、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哪些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857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27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赔偿主体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赔偿主体有哪些

    内容:律师解答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在民法上属于侵权责任是基于道路交通侵权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产生了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何具体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取决于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如何确认。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赔偿主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889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又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是指应当承担机动车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而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者。这种情形主要是鉴于机动车驾驶方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替代责任。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793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的范围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的范围是什么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主体应当是机动车一方。对照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可以发现我国当前这种做法存在着对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适用范围较为宽泛的问题法律应当将单纯的驾驶人排除在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之外明确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可见其他国家的立法表明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就是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权人而不包括单纯的驾驶人。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主体的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767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

    内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第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第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方无过错的应赔偿对方10的损失。第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那么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64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内容:六、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借借用人驾驶该车造成第三人损害由借用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2890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中怎么界定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道路交通事故中怎么界定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呢

    内容: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中怎么界定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321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如何界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如何界定..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如何界定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如何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611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浅析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措施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浅析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措施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行政行为变成了现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是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我认为国家应健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措施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那么浅析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456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本条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另一方面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过失相抵问题。而2004年5月1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确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这一规定是以机动车第三人强制责任险为前提的,从而确立了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497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是指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要有事故导致的车辆、车载物品及路产、交通附属设施等直接财产损失,对该损失认证主要依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程序,采用相应的计价办法和标准进行鉴定、估算。那么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0630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的分析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的分析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是指对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要有事故导致的车辆、车载物品及路产、交通附属设施等直接财产损失,对该损失认证主要依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程序,采用相应的计价办法和标准进行鉴定、估算。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认证主体的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0618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该如何界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该如何界定

    内容: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该如何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76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内容:最高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他人财产或者是认识的损害的,并且该当事人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如果存在下面的任一情况就会被认定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是人身损失由过错。

    陈明月律师
    2023.03.1131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陈明月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