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欠款能追回吗 如何补救已过诉讼时效债务

导读:
欠条是普通债权,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民间借贷纠纷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债务人不还钱的要在3年内提起诉讼,否则超过时间再起诉法院是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的。那么,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出来还要还钱吗?关于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欠款能否追回的问题,下面大律网债权债务小编做了详细阐述。
欠条是普通债权,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民间借贷纠纷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债务人不还钱的要在3年内提起诉讼,否则超过时间再起诉法院是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的。那么,欠款10万无力偿还坐牢出来还要还钱吗?关于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欠款能否追回的问题,下面大律网债权债务小编做了详细阐述。
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欠款能追回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如何补救已过诉讼时效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依然有以下几种方法补救。
(1)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
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诉讼中,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由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若庭审中债务人未注意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并以此提出抗辩,债权人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让债务人继续还款
债权人可以继续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借口要求债权人退钱。依据的是《民法典》第192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给予支持。”
(3)要求保证人还款
前提是借款合同里规定了保证人。在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间的,如果保证人资源还款的话,债权人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一样的法律效力。
追偿欠款不及时 超过时效被驳回
8月28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原告刘X水与被告吉水县A经济委员会返还垫付款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垫付款9000余元的诉讼请求。
1995年,刘X水在担任吉水县B煤矿厂下属企业吉水县保健凉席厂法定代表人期间,为该厂购买原材料垫付了3万余元现金,后厂里归还其2.3万元,尚欠9000余元货款未还。当年9月,该厂停产,刘X水随后离开了凉席厂。2004年11月,B煤矿厂实行产权改制,但未将凉席厂纳入改制,后B煤矿厂被整体拍卖。原告一直未对凉席厂申请资产清算,亦未主张过债权。直至今年1月,刘X水要求县工经委对凉席厂进行理账,并要求县工经委给付垫付款,遭到拒绝。为此,刘X水以工经委系原B煤矿厂的主管部门兼资产接管单位为由,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X水为凉席厂垫付货款已逾10年,凉席厂也停产多年,其开办单位吉水县B煤矿厂于2004年11月被整体拍卖,至2007年以前原告一直未主张过债权,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