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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规定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2021.12.1071人阅读
导读: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那么工程发包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关于工程发包规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一般多采用技术设计招标或施工图设计招标,不单独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而是由中标的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对建筑工程分包范围有明确规定,现摘录如下: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经依法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一、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施工招标,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2、抢险救灾的;

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5、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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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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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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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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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1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招标工程履约保证金额度的通知,为了贯彻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我市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中标价与标底之间的差额,且不高于中标价的10%。2017年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保证金的预留、返还等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规定是怎样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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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规定是怎样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上述的条件,即可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要有效,必须满足四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标准规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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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腐工程质保期一般根据材料和配套方案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发票上登记的信息跟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是相吻合的,发票的格式内容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如果虚开发票,即使是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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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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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是怎样的

    内容:建筑工程承包合作协议发包方:承包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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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包工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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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工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发包工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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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当事人怎样承担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责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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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当事人怎样承担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责

    内容:合同的违约其实不见得是当事人主观希望的,特别是在建筑安装工程方面的承包合同上,很多违约责任承担让当事人也很无奈。特别是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其中有设计方面的风险评估,技术以及资金等方面的风险都是需要谨慎和仔细的调查研究分析的。因为这样的合同时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并且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分配更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如果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则要求发包方以逾期每天3%的延付金额作为赔偿承包方的违约赔偿金。所以当事人违约的责任承担可以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法规要求来确定。那么当事人怎样承担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32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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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怎样支付价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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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怎样支付价款

    内容: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工程决算,支付价款,在向承包人支付价款后接受工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因与发包人达不成折价协议而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工程予以拍卖。那么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怎样支付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751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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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

    内容: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政府发包的工程承包人出现违法分包的责令承包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政府工程出现违法分包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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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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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发包人可以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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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发包人可以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发包人可以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个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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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的规定是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工程建设完成前缴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法律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怎样认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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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发包规定是怎样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工程发包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那么工程发包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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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为了能让工程预付款全部用于工程中而不被挪作他用,防止承包方收到工程预付款后不能按时进场施工,发包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工程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办法。另外如果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数额较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承包方接受工程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方提供银行保函。那么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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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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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

    内容: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性质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一)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其次,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而履约保证金则发生不予返还的问题。履约保证金的作用第一,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那么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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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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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规定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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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规定

    内容:实行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权一般由发包人行使,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同时强调,如果经双方协调由承包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则发包人不得干涉承包方的建材设备的采购权。《建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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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内容: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那么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92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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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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