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用途监管权利和义务)成功案例

刘晓红律师2021.12.101022人阅读
导读:

本人参与的一个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为保证人摆脱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尴尬地位作出一些探索,也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发放借款2300万元,但并未将借款存入专用账户,之后该借款也未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因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贷款银行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300万元,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后,保证人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认定,贷款银行未尽到借款用途的监督管理义务,免除保证人60%的担保责任。那么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用途监管权利和义务)成功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人参与的一个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为保证人摆脱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尴尬地位作出一些探索,也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发放借款2300万元,但并未将借款存入专用账户,之后该借款也未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因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贷款银行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300万元,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后,保证人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认定,贷款银行未尽到借款用途的监督管理义务,免除保证人60%的担保责任。关于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用途监管权利和义务)成功案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其他社会经济主体与金融机构在融资活动中,建立借款合同关系是十分常见的法律关系,在这个主要的法律关系背后,基于借款资金的安全和国家金融行业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往往要求借款人求助于金融机构信赖的公司提供担保,这样就产生了另一个从属法律关系,即保证担保法律关系。

通常情况下,保证人在借款保证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极其难堪。首先,其不是主法律关系主体,难以确认主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履行状况;其次,在从法律关系中,其没有权利可言,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其三,当主合同法律关系中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其难以采取主动措施,防止担保责任的进一步扩大。

本人参与的一个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为保证人摆脱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尴尬地位作出一些探索,也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为此,将该案件整理,以期抛砖引玉。

2001年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同时,贷款人与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对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在此基础上,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借款人自愿在贷款人辖内的营业机构,开立或指定建设期项目资金专户,帐号为:000000,在项目建设期内,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金(含甲方贷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其他来源资金)愿意存入专户,由贷款人实施监督支付管理,贷款人信贷部门对资金的支付逐笔确认,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发放借款2300万元,但并未将借款存入专用账户,之后该借款也未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因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贷款银行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300万元,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律师作为该案一审中保证人的代理人之一,我们基于贷款未能进入专用账户的事实,提出两点主张:1、担保合同项下主债务未成立,即银行未将借款存入借款人在该行开立的专用账户;2、即使担保合同项下主债务成立,但银行未能尽到借款用途的监督管理义务,即未履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先合同义务,故应当免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贷款银行未尽到借款监督管理义务,具有一定的责任,但法院并未因此而减少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一审判决后,保证人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发回重审。

原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认定,贷款银行未尽到借款用途的监督管理义务,免除保证人60%的担保责任。

该案因其他争议焦点,现处于二审诉讼阶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刘晓红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