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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怎样申报担保债权

陈明月律师2021.12.1180人阅读
导读: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那么破产怎样申报担保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关于破产怎样申报担保债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此时如属一般保证,债权人应首先向被保证人求偿。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被保证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之后尚未获全额清偿,债权人才可就未获清偿的债权额作为破产债权参加保证人的破产财产的分配,如此,才真正体现出了保证人所承担的补充责任。

(1)一般保证中,除非债权人自动放弃保证权利,则可在保证人的破产财产中提留一部分财产,其数额应以就债权人的全部债权额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所能分得的财产额为限。待主债权债务到期后,被保证人如不能清偿债务,则以提留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承担保证责任的主体已不存在,故无追偿权可言);如被保证人能够清偿债务或能够部分清偿债务,则应将提留财产或提留财产之一部分(其计算方法是,提留财产额减去债权人已从被保证人处未获清偿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所能分得的财产额)作为破产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追加分配。

(2)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未到履行期的情况下,除非债权人有相反表示,亦宜提留保证人的一部分破产财产,其数额以就全部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所能分得的财产额为限。待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如果债权人向保证人求偿,则以提留财产清偿债务(因保证人主体已不存在,故无追偿权可言);如果债权人以为被保证人情况良好,具备清偿债务的充足条件,并在提出债权清偿的要求后确实得到了满足,则应将从保证人处提留的财产作为破产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追加分配。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1、主体违法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

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

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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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可以这样理解,例如,A企业在破产前向B企业借款9万,那么B企业对A企业有9万元债权,当A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B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五十六条。
  • 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内容:在破产法上,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执行程序,债务人企业一旦受破产宣告,其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因而破产程序是以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为根本宗旨。各国破产法律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紧有松。除此之外,担保物权即使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根据绝大多数采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国家破产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债务人如在破产临界期限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那么破产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129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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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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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范围是否超出申报债权以及对申报债权的核查确认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担保范围是否超出申报债权以及对申报债权的核查确认

    内容: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担保范围是否超出申报债权以及对申报债权的核查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41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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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怎样申报担保债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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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破产怎样申报担保债权

    内容: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那么破产怎样申报担保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18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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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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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申报范围包括破产宣告未到期的债权,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且提供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其有权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19年担保企业破产,申报债权该怎么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2019年担保企业破产,申报债权该怎么做

    内容: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2019年担保企业破产,申报债权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25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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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担保法中,如何申报债权有担保的债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在担保法中,如何申报债权有担保的债权?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在担保法中,如何申报债权有担保的债权?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那么在担保法中,如何申报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59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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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债权人与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

    内容: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那么有担保债权的破产清偿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18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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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有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已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

    内容:从法律规定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可见,对于债权,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不受别除权制度的保护。也就是说,无论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还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那么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928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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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担保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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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2022担保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内容:待主债权债务到期后,被保证人如不能清偿债务,则以提留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如被保证人能够清偿债务或能够部分清偿债务,则应将提留财产或提留财产之一部分作为破产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追加分配。因此,在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未到履行期的情况下,除非债权人有相反表示,亦宜提留保证人的一部分破产财产,其数额以就全部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所能分得的财产额为限。那么2022担保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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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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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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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财产担保债权需要进行申报吗 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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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有财产担保债权需要进行申报吗 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

    内容:从法律规定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可见,对于债权,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不受别除权制度的保护。也就是说,无论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还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那么有财产担保债权需要进行申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6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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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破产债权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内容: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不论债权附有何种条件,在破产宣告时,除非解除条件成就,债权都已经成立的债权,应当时为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那么破产债权的认定是怎样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6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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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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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经营破产后什么债权才能申报?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企业经营破产后什么债权才能申报?

    内容:在企业经营不善破产之后,一旦企业申请了破产法院就会进行公告。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企业经营破产后什么债权才能申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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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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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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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什么

    内容: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那么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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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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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报债权流程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申报债权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7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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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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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人担保债权的上限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抵押人担保债权的上限是怎样的

    内容:抵押人所担保债权上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那么抵押人担保债权的上限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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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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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

    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那么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0556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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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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