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母子关系岂能买断  诉请探视非婚生子获支持

周春花律师2021.12.19846人阅读
导读:

法院审理查明,赵军于2001年与有妇之夫王国英认识并开始同居,2006年5月29日赵军产下一子取名桃桃,桃桃出生后一直由赵军抚养。由于赵军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今年5月19日开始,赵军将桃桃交给王国英抚养。此后,因王国英未能让赵军探望桃桃而引起纠纷。8月2日,赵军起诉要求王国英保障其对儿子桃桃每月两次的探视权。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抚养桃桃,系双方真实意思一致的表示,应予准许。但协议内容约定“女方断绝母子关系”系违反法律规定,当属无效。鉴于双方的约定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确定原告每月探望儿子桃桃一次。那么母子关系岂能买断 。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审理查明,赵军于2001年与有妇之夫王国英认识并开始同居,2006年5月29日赵军产下一子取名桃桃,桃桃出生后一直由赵军抚养。由于赵军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今年5月19日开始,赵军将桃桃交给王国英抚养。此后,因王国英未能让赵军探望桃桃而引起纠纷。8月2日,赵军起诉要求王国英保障其对儿子桃桃每月两次的探视权。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抚养桃桃,系双方真实意思一致的表示,应予准许。但协议内容约定“女方断绝母子关系”系违反法律规定,当属无效。鉴于双方的约定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确定原告每月探望儿子桃桃一次。关于母子关系岂能买断 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审理查明,赵军于2001年与有妇之夫王国英认识并开始同居,2006年5月29日赵军产下一子取名桃桃,桃桃出生后一直由赵军抚养。由于赵军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今年5月19日开始,赵军将桃桃交给王国英抚养。7月19日两人达成一份协议,内容为:“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断绝母子关系,男方补助女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正,双方互不来往,女方不得来探望小孩。如一方违约,归还男方全部补助金,小孩由女方抚养。希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在该协议的下方王国英书写了“每个月看一次小孩”字样。此后,因王国英未能让赵军探望桃桃而引起纠纷。8月2日,赵军起诉要求王国英保障其对儿子桃桃每月两次的探视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抚养桃桃,系双方真实意思一致的表示,应予准许。但协议内容约定“女方断绝母子关系”系违反法律规定,当属无效。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被告在协议落款下方也书写了“每个月看一次小孩”,故被告应保证原告对子女探望权的实现。鉴于双方的约定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确定原告每月探望儿子桃桃一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原告自2007年10月开始每月探望桃桃一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周春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