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能查对方开房记录吗
导读: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开房记录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但法院同不同意由法院自行裁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能查对方开房记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开房记录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但法院同不同意由法院自行裁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关于起诉离婚能查对方开房记录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开房记录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证据,但法院同不同意由法院自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1、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2、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4、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