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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2021.12.28560人阅读
导读:

先予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人民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 其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前提。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先予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人民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 其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前提。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民事官司的执行以生效的判决为依据,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进行,但对于某些原告来说,等到判决生效后才执行,他们的生活将难以维持,他们的生产或经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法律设立了先予执行制度。

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先予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人民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 其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前提。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先予执行的程序 :

1.先予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当事人未申请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2.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申请后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其提供,不提供担保的则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对先予执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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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应当遵循的程序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就变更的目的、理由及依据等进行说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申请变更主要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予批准,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的变更申请,应及时将变更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并向土地主管部门通报;土地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变更后的规划条件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出让手续,需补交土地低价差价的应按规定补交地价差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 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详细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详细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内容:小额诉讼,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第二百七十三条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二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本解释没有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那么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详细的诉讼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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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程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程序

    内容:只有在债务人实质性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存在多方债权、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以及债务人的破产程序公告等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成功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使其财产被清算并偿还债权人的一种法律程序,3. 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清偿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必要条件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及其深层次解析,债权人应在适当的法定程序下向相关部门递交公告申请,公告内容应包括债务人姓名、证件号码、破产事由等信息。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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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有哪些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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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有哪些法定条件

    内容: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那么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有哪些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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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2、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5、张榜公布;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质押贷款的程序以及质押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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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质押贷款的程序以及质押贷款的条件

    内容:在经济环境下的很多中小企业因资金有限,在运转出现空缺的时候只能通过质押贷款的方式来获取企业的发展资金,那么质押贷款的程序以及质押贷款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那么质押贷款的程序以及质押贷款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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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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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内容:免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申请人可以通过融道网在线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在融道网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若借款人资质符合条件,一般银行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那么申请免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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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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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条件是: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灾区孤儿收养条件及程序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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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灾区孤儿收养条件及程序

    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那么灾区孤儿收养条件及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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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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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简易程序来进行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为人确有违法事实;已经被行政机关在有效的时效期限内发现;并且行政机关确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其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涉外收养子女收养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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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涉外收养子女收养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

    内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以上证件、材料齐全有效,收养登记机关次日起3日内审批,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为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涉外收养子女收养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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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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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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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内容: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这就是诉讼离婚。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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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侦查过程中,收缴赃款赃物既是获取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为国家规回经济损失的重要措施。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缴赃款赃物的主要方法有:(1)搜查,即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犯罪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所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其任务是发现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获犯罪人。在搜查前,应对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参加,必要时,可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有关单位派人参加;(2)扣押,即侦查机关依法强行提取、留置和封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侦查人员扣押物品、文件时,应当会同见证人及物品、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并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清单应写明物品、文件的准确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颜色、新旧程度和缺损特征等;(3)冻结存款、汇款,即在填写《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通知书》后,通知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执行。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 民法典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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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民法典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内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民法典原则的。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关于民法典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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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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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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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三)属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内容: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那么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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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股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股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那么股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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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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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 解除后的法律效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 解除后的法律效力

    内容: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279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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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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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的条件及程序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诉讼离婚的条件及程序

    内容:不过采取诉讼离婚也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每对夫妻都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条件及程序。诉讼离婚判离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诉讼离婚—程序: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那么诉讼离婚的条件及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1103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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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先予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人民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 其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前提。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败诉,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条件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856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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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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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内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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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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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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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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