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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让

黄东洁律师2021.12.30373人阅读
导读:

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不论企业合并由何种原因引起,均会发生债权债务移转的法律效果。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概括承受。企业的合并属于企业变更,只需经过企业变更登记即为有效。此为公法上的事务,与他人的意思无关,不需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那么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不论企业合并由何种原因引起,均会发生债权债务移转的法律效果。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概括承受。企业的合并属于企业变更,只需经过企业变更登记即为有效。此为公法上的事务,与他人的意思无关,不需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关于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不论企业合并由何种原因引起,均会发生债权债务移转的法律效果。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概括承受。企业的合并属于企业变更,只需经过企业变更登记即为有效。此为公法上的事务,与他人的意思无关,不需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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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都有哪些后果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都有哪些后果

    内容: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都有哪些后果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那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都有哪些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5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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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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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根据该项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合同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分立而解除,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有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因此,企业合并不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如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经协商又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规定,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原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164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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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转让事宜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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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合同的转让事宜

    内容: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而法定的概括移转往往是因为某一法定事实的发生而导致。最典型的就是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就会有法定的概括移转的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合同的转让事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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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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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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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概括转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的概括转让

    内容:合同的概括转移,可以分为意定概括承受和法定概括承受。一是合同转让,即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的合同的概括转让;另一种是因为企业的合并而发生的合同的概括转让。法律链接:《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合同的概括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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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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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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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

    内容: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一般来说,这样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但也有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综上,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那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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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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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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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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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一般来说,这样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但也有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解释》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那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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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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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分立与合并后的劳动合同变更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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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企业分立与合并后的劳动合同变更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分立或合并前的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应由分立或合并后的单位享有或承担。企业的分立或合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调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分立与合并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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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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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一样吗_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一样吗_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内容:这种行为是指购房者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将其预购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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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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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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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让

    内容: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不论企业合并由何种原因引起,均会发生债权债务移转的法律效果。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概括承受。企业的合并属于企业变更,只需经过企业变更登记即为有效。此为公法上的事务,与他人的意思无关,不需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那么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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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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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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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间转让债务属于什么行为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企业间转让债务属于什么行为

    内容:企业间转让债务属于什么行为企业之间的债务转让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属于一般的民事行为,如果是恶意转让债务的,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但公司合并发生的财产移,其性质与合同之债的转让不同,在合并过程中,被吸收公司的全部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债务)均转移于存续公司,这在民法上称为财产的概括承受。那么企业间转让债务属于什么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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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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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如果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企业转让债权要交税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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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企业转让债权要交税吗?

    内容:所以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只有借条,只要受让人对债权无异议,达成一致就可以进行债权转让。转让债权,是以通知到债务人时生效。那么企业转让债权要交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12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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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转让怎样避免债权债务关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企业转让怎样避免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企业转让怎样避免债权债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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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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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规定

    内容: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给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调整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协商一致是不够的,当事人还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那么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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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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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合并或分立引起的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企业合并或分立引起的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内容:我国〈合同法〉第90条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 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不论企业合并由何种原因引起,均会发生债权债务移转的法律效果。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概括承受。企业的合并属于企业变更,只需经过企业变更登记即为有效。那么企业合并或分立引起的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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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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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

    内容:应收账款转让的本质是债权转让。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保理下的应收账款转让并无其他特别要求,针对应收账款转让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即债权转让只有在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企业通常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款后的余额确定。为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控制,防患于未然。那么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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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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