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办理保险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导读:
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如下:首先发生交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故后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应当在查明交通事第三十条 承诺的变更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后任何第一百条 债务的约定抵销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后,办理保险索赔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如下:
首先发生交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故后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应当在查明交通事第三十条 承诺的变更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调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后任何第一百条 债务的约定抵销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