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例子

导读:
(一)概念不同。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那么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概念不同。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关于要约和承诺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概念不同。
(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