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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

李维律师2022.01.02592人阅读
导读:

2002年 3月 1日,经被告批准,第三人在该地区进行住宅房屋开发建设拆迁,宋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不予补偿的拆迁裁决,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宋某将其所有的私有房屋赠与原告,该行为虽然经公证处公证,但该赠与行为发生在第三人拆迁工作进行之后,根据新《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为无效民事行为。那么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2年 3月 1日,经被告批准,第三人在该地区进行住宅房屋开发建设拆迁,宋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不予补偿的拆迁裁决,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宋某将其所有的私有房屋赠与原告,该行为虽然经公证处公证,但该赠与行为发生在第三人拆迁工作进行之后,根据新《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为无效民事行为。关于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原告:丁女士

被告:某房地产管理局

第三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位于某大街 20号的平房建筑面积 100平方米,原系原告之姑母宋某所有,宋某现居住在加拿大。2002年 3月 1日,经被告批准,第三人在该地区进行住宅房屋开发建设拆迁,宋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宋某因其不在国内,又不想再回国居住,因此将该房屋于 2002年 4月 5日经某市公证处公证,赠与原告。原告持公证书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产权登记主管部门经审查后认为该项赠与行为违反

有关规定,因此没有为原告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原告于 2002年 4月 8日将该房屋占用并且要求第三人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偿,第三人以原告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拒绝补偿。原告在与第三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遂于 2002年 6月 2日申请被告裁决,第三人也于 2002年 6月 6日申请裁决,被告对第三人的申请进行了另案审理。被告认定原告不是某大街 20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使用权人,因此裁决对原告不予补偿和安置,并裁决原告应当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5日内迁出某大街 20号,将该房屋腾空交第三人拆除,逾期将强制拆迁。被告在另案审理中裁决第三人为宋某货币补偿人民币 63000元。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不予补偿的拆迁裁决,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其在拆迁范围内有其姑母宋某赠与的房屋应当得到补偿和安置,现被告裁决对原告所有的房屋不予补偿和安置是违反有关规定的,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拆迁裁决,并判决被告裁决对原告给予拆迁补偿或者安置。

被告辩称:其作出的拆迁裁决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裁决,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三人同意被告的裁决。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宋某将其所有的某大街 20号的房屋在拆迁开始后赠与给原告,违反了新《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原告对拆迁范围内某大街 20号的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同时因原告在拆迁开始之前并不在拆迁范围内居住,依法也不是该房屋的使用权人,被告裁决对其不予安置和补偿是符合有关拆迁法律规范的规定的,且裁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54条第 1项之规定,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拆迁裁决,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告、被告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没有提起上诉,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本案是由于被拆迁人在拆迁开始后赠与被拆除房屋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

本案中涉及到的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为赠与人,受领该赠与财产的人称受赠人。赠与财产应为赠与人的合法财产,并为法律所允许处分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货币、有价证券及财产权。赠与财产为动产时,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赠与财产为不动产时,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而转移。本案中宋某将其所有的私有房屋赠与原告,该行为虽然经公证处公证,但该赠与行为发生在第三人拆迁工作进行之后,根据新《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为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没有为原告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宋某仍为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拆迁开始前原告也未在宋某的被拆除房屋内居住,不是该房屋的使用人。故宋某作为被拆迁人应该在其所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补偿,而原告既不是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又不是该房屋的使用人,不应得到安置。

依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只能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给予拆迁补偿,对不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拆迁人不能给予补偿。因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对其不予补偿的裁决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裁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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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

    内容:2002年 3月 1日,经被告批准,第三人在该地区进行住宅房屋开发建设拆迁,宋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不予补偿的拆迁裁决,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宋某将其所有的私有房屋赠与原告,该行为虽然经公证处公证,但该赠与行为发生在第三人拆迁工作进行之后,根据新《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为无效民事行为。那么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的赠与房屋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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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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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单方赠与房屋离婚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父亲单方赠与房屋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若为夫妻共同房产,则女方可追认该行为,逾期不追人或拒绝追认的,可向法院主张行为无效,追回房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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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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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拆迁人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给予补偿,并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被继承房屋拆迁遗嘱有效吗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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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被继承房屋拆迁遗嘱有效吗

    内容:遗嘱只是用以表明财产的分配方式和财产归属。如果被继承人健在时房屋被拆迁,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被继承人生前可以自由支配货币。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为了避免争议,建议当事人在房屋被拆迁后,可以重新作出新的遗嘱,以确定新安置的房屋产权归属。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那么被继承房屋拆迁遗嘱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197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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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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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什么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内容:6、房屋赠与协议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是房产赠与人必须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实施赠与行为,这就要求房屋赠与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2、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什么情况下是无效赠与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赠与的情形如下:赠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段建国律师
    2023.10.1847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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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房屋拆迁费是共同财产吗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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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离婚时房屋拆迁费是共同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房屋拆迁获收入女方在办理离婚。离婚时房屋拆迁费属于共同财产吗1、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时房屋拆迁费是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135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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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行为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1、赠与人和受赠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2、赠与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非所有权人赠与房屋 合同无效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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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非所有权人赠与房屋 合同无效

    内容:在法院审理中,依法准予侯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侯某诉称,其与张某离婚时共同房产西房判归其所有,张某无权处分属于我的财产,要求确认张某与被告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被告张某之弟辩称,张某与被告签订的赠与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违背公平原则,因此赠与合同真实有效。张某在未取得该部分房屋所有权、事后又未征得侯某同意情况下所做的将西房赠与他人的行为显属无权处分。因此张某将侯某所有的房产赠与本案被告的民事行为无效。综上所述,张某将侯某所有的西房和自己所有的北房赠与他人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故依法判决赠与合同无效。那么非所有权人赠与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155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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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帮您办理拆迁权益,权益应该归您才对,详细请加微信15201539836
  • 受赠房屋竟然"赠与无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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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受赠房屋竟然"赠与无效"

    内容:现一审判决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尽管你的受赠房屋已经登记,只要法院查明你舅确欠债权人的钱款未还的事实存在,且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行为,故一审判决是于法有据的。自债务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该撤销权消灭。另外,由于房屋进行了装修,你可以将花费的装修费另行与债权人协商补偿实际支出的费用,或者另行起诉补偿装修费之诉,但这是与撤销之诉不同的独立之诉。那么受赠房屋竟然"赠与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162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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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标的房屋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考虑到所购房屋物权因拆迁而消灭,买方已无法取得标的房屋的产权。卖方作为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卖方在该协议中的合同权利即为其出卖给买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现因政府拆迁导致房屋物权消灭,买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也可选择主张所购房屋产权消灭的对价即拆迁补偿款。因卖方尚未实际领取拆迁补偿款,买方请求确认其享有上述征收补偿协议中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所对应的拆迁补偿款,符合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卖方因将被征收标的物出卖并收取了购房款而无权重复享有征收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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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

    内容: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1.首部。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那么父母赠与房屋怎么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17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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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房屋拆迁是怎样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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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承租房屋拆迁是怎样

    内容:(一)违反强制性行政法规,无效理由是根据国务院颁布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承租人是被拆迁人,是当然的协议主体。那么承租房屋拆迁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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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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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人能否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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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拆迁人能否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

    内容: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拆迁人能否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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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罪名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罪名是什么

    内容: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量刑一般会构成贪污罪,在征地拆迁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的社会角色是公共财产的监护者。被拆迁人提供虚假的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动配合,其行为侵害的法益是单纯的公共财物所有权,其构成的是单纯的财产性诈骗犯罪。那么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罪名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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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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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内容:但是其前提在于拆迁人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也就是说,一旦在行政诉讼中拆迁人拆迁许可被撤销,那么,作为拆迁合同主体之一的拆迁人的地位不复存在,拆迁合同将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确认无效。因此,在拆迁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拆迁人以有关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等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对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情形,对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予以中止。那么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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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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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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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

    内容: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夫妻离婚时无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赠与的,但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外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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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6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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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被拆迁人以尚未实际交付的拆迁安置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是

    内容:被拆迁人以尚未实际交付的拆迁安置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被拆迁人以安置房与他人交易,是处分其权利的行为,虽尚未交付,但买售人依据合同取得的是其购买房的期待权,在房屋已交付的情况下,完全可实现其期待利益。至于被拆迁人所主张的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之说,立法本意是指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物权转移,非不得签订买卖合同,更不得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被拆迁人以尚未实际交付的拆迁安置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0216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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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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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

    内容:将个人所有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受赠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7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房屋赠与公证未过户赠与人死亡赠与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139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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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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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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