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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竞业的补偿金标准如下:1、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2、如果未约定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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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那么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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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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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5、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6、提供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7、按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8、拆迁实施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填报《兰州市房屋拆迁许可申报表》一式四份。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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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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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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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那么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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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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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土地时,对树木应当按照用途与产值进行补偿。林地树木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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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分标准是怎样的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应坚持以下标准:1、根据家事代理理论,夫妻之间对于日常事务有相互代理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合理地将夫妻一方的行为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因处理日常事务而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借据上只有债务人签名,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人夫妻共同承担责任。此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认为非夫妻共同债务即夫妻个人债务,过于片面,常会造成不公平的结果。那么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分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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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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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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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补偿宅基地的规定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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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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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厂企业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那么2022个人厂房被拆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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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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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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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抑郁症离婚之后并不能得到赔偿。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第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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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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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农村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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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倒塌政府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那么户均补助2.23万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那么房屋倒塌政府怎样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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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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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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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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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的,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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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_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企业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另外对于第一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以满足劳动者离职后治疗的需要。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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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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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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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厂房进行拆迁时涉及到的补偿包括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工厂企业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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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同时也要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充分考虑了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后,相对而言对孩子来说最好的一种选择。那么北京市离婚案件抚养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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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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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是: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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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那么厂房出租标准合同个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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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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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土地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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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那么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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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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