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贷款房屋转让的限制介绍

林艳英律师2022.01.04965人阅读
导读:

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受多种合同关系约束,存在多个房地产权利人: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相关的第三方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关系。所以,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除了遵从一般房屋转让的条件,还要考虑贷款合同关系的特殊性。那么贷款房屋转让的限制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受多种合同关系约束,存在多个房地产权利人: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相关的第三方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关系。所以,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除了遵从一般房屋转让的条件,还要考虑贷款合同关系的特殊性。关于贷款房屋转让的限制介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受多种合同关系约束,存在多个房地产权利人: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

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相关的第三方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关系。所以,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除了遵从一般房屋转让的条件,还要考虑贷款合同关系的特殊性。

贷款担保方式对所购房屋转让的约束:

1、抵押房屋的转让

采取所购房屋抵押担保方式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卖房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卖房人不能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而贷款未还清前,银行无法同意卖房人办理解押手续,这样,房屋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就陷入一个交易死循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卖方可以用其它担保方式做替代担保,暂时解押,待房屋过户,房屋出售所得价款偿还银行贷款后,解除借款合同。例如,借款人可以先用存单质押暂时取代抵押房屋作为未还贷款的担保,并变更《贷款合同》以便办理解押手续,待房屋过户后,用收回的房款提前还清贷款。

(2)买卖双方通过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交易,如果中介机构与贷款银行签订了二手房合作协议,通常可由中介机构提供房屋转让期间的贷款担保,并能过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转让的资金结算。这也有利于房屋受让人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

2、第三方保证、质押、其它房屋抵押对房屋转让的影响

借款人采用第三方保证、质押、其它房屋抵押的,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也应先征得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并与银行、购房人协商好购房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结算方式,避免因未经银行同意转让贷款所购房屋,或转让房屋所得价款未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罚息甚至收取违约金。同时,如果《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中有关条款对所购房屋的约定,决定是否要将贷款所购房屋转让行为事先通知第三方担保人,以避免纠纷。

3.无论何种情况,房屋转让前,都应及时办理各类合同的变更手续,房屋转让后,应及时办理贷款提前还款和房屋过户手续,以及《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的终止手续。

4.目前北京市房屋转让基本上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大的房屋交易市场往往与银行有二手房贷款合作关系,因此,房屋转让人通过大的交易市场转让房屋容易与银行沟通信息,简化手续。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购房人能否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回答是肯定的。对购房人而言,这种贷款与商业银行办理的二手房贷款程序基本一样,主要不同点是:

(一)由于转让的房屋是贷款所购,因此贷款银行要求转让双方的购房资金都通过贷款银行结算,由于受让方也申请银行贷款,因此,转让方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受让方得到贷款都要在同一天进行,银行会在双方资金的结算时间、方式上做特殊安排,房屋转让双方都应该按照事先协商好的时间、方式办理借款、还款手续,这样才能保证交易正常进行;

(二)对于转让期房的,由于开发商要为受让方提供期房阶段第三方保证,因此房屋转让双方要与贷款银行和开发商协调好贷款发放、偿还时间,并将开发商退给期房转让方的资金、期房受让方支付给开发商的房款、开发商为期房转让方提前还清银行贷款金额以及银行给期房受让方的贷款金额计算清楚,避免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由于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开放不久,交易过程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还有一个过程,广大购房者在转让贷款所购房屋时,要多研究有关合同,多与贷款银行、购房者、房屋交易部门和开发商沟通,以寻求一条高效的交易途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