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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刘晓红律师2022.01.06686人阅读
导读:

房地产费是指依据法律和法规,由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房地产法开企业、房地产交易各方和房地产产权人等收取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补偿费等。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土地使用费、房地产行政性收费和房地产事业性收费。房地产税和费均表现为交纳一定的金钱,但两者性质不同。收取房地产税,只能是政府代表国家征收,而房地产费,可以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取。而收取房地产费,应当是政府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成本,补充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支。那么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地产费是指依据法律和法规,由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房地产法开企业、房地产交易各方和房地产产权人等收取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补偿费等。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土地使用费、房地产行政性收费和房地产事业性收费。房地产税和费均表现为交纳一定的金钱,但两者性质不同。收取房地产税,只能是政府代表国家征收,而房地产费,可以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取。而收取房地产费,应当是政府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成本,补充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支。关于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地产费是指依据法律和法规,由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房地产法开企业、房地产交易各方和房地产产权人等收取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补偿费等。房地产费并不是基于国家权力,而是基于政府机构实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而向被管理者或被服务人收取的成本。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土地使用费(不含地租)、房地产行政性收费和房地产事业性收费。

房地产税和费均表现为交纳一定的金钱,但两者性质不同。征收房地产税的依据是国家税收法法律法规,而收取房地产费的依据有些是法律,但大多数都是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规章,有些甚至是收费主体自行决定的。收取房地产税,只能是政府代表国家征收,而房地产费,可以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取。更重要的是,房地产税可以增加财政税收,作为经济杠杆,具有调节房地产市场和资源的作用。而收取房地产费,应当是政府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成本,补充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支。

与房地产“税”、“费”相关的,还有一个“租”的概念。地租则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其所拥有的土地及与土地相关的房屋或其他附着物租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报酬,在我国地租主要表现为国家收取土地出让金。这三个概念的界限非常鲜明,但实际操作中却很模糊,三者之间具有较强的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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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而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

    内容: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就如1997年版《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一条所称的“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中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等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约定。那么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60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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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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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有以下: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三证合一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三证合一

    内容:不动产证可以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房产证就是指的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那么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三证合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128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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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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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什么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什么区别

    内容:这些财产还包括婚前为结婚而获得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家乡的医疗费和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复员、转业费,(三)离婚时使用的服装、生活用品和职业,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什么区别婚前财产是指婚前登记取得的合法个人财产包括工资、储蓄、赠与、继承、房地产等,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四)婚后取得的与离婚时的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如果财产是一方支付的婚前首付款婚后贷款支付余额是该方的全部产权(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其余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归属),婚前财产的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婚前所有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收入、继承或赠与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什么区别。

    张芸律师
    2022.06.16536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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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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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式不同:1、赠与(赠予):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2、过户: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二、特点不同:1、赠与(赠予):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2、过户: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贷款中的担保贷和抵押贷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贷款中的担保贷和抵押贷的区别

    内容:贷款中的担保贷和抵押贷的区别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因此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指的是不同的概念,抵押贷款包含在担保贷款内。所以大家在了解了上述内容之后就知道如何处理了。那么贷款中的担保贷和抵押贷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88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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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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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何本质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何本质区别?

    内容: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就如1997年版《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一条所称的“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中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等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约定。那么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何本质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9104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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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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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4、税费方面不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常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率为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区别

    内容: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就如1997年版《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一条所称的“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中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等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约定。那么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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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89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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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屋按揭有什么区别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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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屋按揭有什么区别

    内容:众所周知,房屋抵押是指借款人有权处分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开发商、银行和购房者参与住房开发建设的一种购买行为。而房屋抵押的客体是抵押人有权处分的房屋,且必须是已经建成并办妥房地产权证的现楼。那么住房抵押贷款和房屋按揭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30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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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内容:房地产费是指依据法律和法规,由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房地产法开企业、房地产交易各方和房地产产权人等收取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补偿费等。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土地使用费、房地产行政性收费和房地产事业性收费。房地产税和费均表现为交纳一定的金钱,但两者性质不同。收取房地产税,只能是政府代表国家征收,而房地产费,可以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取。而收取房地产费,应当是政府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成本,补充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支。那么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668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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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将房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将房屋的物权转让给对方的合同,买卖合同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买卖、赠与、遗产3个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买卖、赠与、遗产3个的区别

    内容:遗产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其他形式的继承都需要公证并缴纳房产市场价值2%的公证费用,千分之六的评估费!继承所得的房地产:继承卖出的房子税费基本与买卖一样,只有在个人所得税上有所差异。那么买卖、赠与、遗产3个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319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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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内容:关键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产权证明、房地产权利、法律实践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概念及区别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房地产权利证书,都是产权证明,但是在含义和意义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一)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一种证明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房地产权利证书,虽然它们都是房屋产权证明,但在法律意义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2、房产证的影响房产证只证明房屋的权属,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对于保障房屋产权、避免房产的侵害有很好的效果。

    杨一凡律师
    2023.06.1369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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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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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区别?

    内容:物业那有一些维修基金,用来维修一些基本设施,让人们的生活不受影响。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二点五,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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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79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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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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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密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高密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

    内容:二手房网签是房管局推出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系统运行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及银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房产过户一般是指可以通过转让、买卖、赠予还有继承遗产等重要的方式获得房产,然后要去房屋的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还应该要注意这些问题,房产过户一般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情形,分别是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还有二手房的过户等。网签是非常重要的,签完二手房合同以后,应该马上到房地产相关的部门进行备案工作,房子三个月之内就是无法再次签约的。那么高密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598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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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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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抵押物不一样。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那么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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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45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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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 房地产债权投资靠谱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地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 房地产债权投资靠谱吗

    内容:房地产抵押的价值本质上是一个继续经营价值,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在贷款业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是房地产股债权投资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存在较多的风险。那么,房地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是什么呢?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是怎么算的?下面由大律网金融债务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王学瑞律师
    2021.11.1944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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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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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内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未建成时便可销售的标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变更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6、预售许可证。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142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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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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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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