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

毋磊颖律师2022.01.12963人阅读
导读:

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历经13年,尽管对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上,意见仍存在分歧,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讨论逐渐趋于统一。事实劳动关系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意见17条提出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但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综上,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成为某一用人单位组织成员,受其管理,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的用工关系。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自身具有一些特殊性:1、违法但无惩戒性。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截至劳动合同法颁布执行前的法律规定并未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具体罚则的规定。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历经13年,尽管对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上,意见仍存在分歧,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讨论逐渐趋于统一。事实劳动关系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意见17条提出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但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综上,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成为某一用人单位组织成员,受其管理,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的用工关系。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自身具有一些特殊性:1、违法但无惩戒性。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截至劳动合同法颁布执行前的法律规定并未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具体罚则的规定。关于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历经13年,尽管对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上,意见仍存在分歧,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讨论逐渐趋于统一。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其中对未签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随着相关法规的出台,由于未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数量近期来急剧上升。事实劳动关系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

一、 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1995年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并未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又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首见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意见17条提出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但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我们可以看到,建立形成劳动关系的充分条件即是成为实体成员,为其提供劳动。签订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固化方式。所以,我认为早在1995年,国家已经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现实性和合法性。

综上,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成为某一用人单位组织成员,受其管理,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的用工关系。

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自身具有一些特殊性:

1、违法但无惩戒性。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截至劳动合同法颁布执行前的法律规定并未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具体罚则的规定。有的省市陆续出台过对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的作出责令整改甚至罚款的规定。但在国家层面上,这部分仍是空白;

2、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自建立起始就决定了这是一个复杂的劳动关系;有实际用工行为,但无法律规定之据,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领导甚至私交甚好;有的工资支付都是现金支付,事后无任何凭据;

3、易起争议性。由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相应的书面协议证明,所以,在履“约”过程中,客观或主观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劳资双方很容易产生劳动争议。

二、 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原因和现实情形

时至今日,《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施行一年多,但事实劳动关系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仍存在,而在2008年之前,事实用工行为更是普遍。这个问题的形成原因来自于多方面。

1、 建立劳动关系时,劳资双方的地位极度不平等。

1999年,大学教育开始改革,大学开始扩招。时至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495万,比2006年增加85万人,2008年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预计今后三年内还将以每年50万的速度增长。又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07年的大学生就业状况很不理想。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495万,比2006年增加82万,同比增幅达19.9%.

在这种供远远大于求的情况下,我们还能奢望劳动者面临企业招用时挺起腰杆说非签书面劳动合同不可吗。劳资双方自始就处于很不平等的地位。

2、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相应处罚机制。

1995年劳动法仅是从正面规定了单位用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并未从反面规定不签的处罚或处理机制,大多 数省份对这种行为也就是整改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缺乏制约力度。有的甚至是睁一眼闭一眼,用人单位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3、 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

一些企业法律观念淡薄,管理混乱,企业规章制度很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建立自身的内部规章制度,企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有很多疏漏,员工入职的时候单位忘记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等于单位在自己脚下埋一颗炸弹,而把引信交到员工手中。

4、 工会形同虚设。

工会组织是劳动者的利益代表,具有与企业进行内部协调的职能。在企业中,工会主席一般由单位常务副职担任。对于员工而言,他似乎是代言人,而从用人单位而言,他是单位管理者或领导者之一,甚至可以看做单位的代言人。现实案例中,笔者曾经遇到工会主席是公司大股东。在这种情况下,使工会组织形同虚设,让工会主席发挥应有的作用无疑是痴人说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214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2021年09月10日进入公司,自用工日起与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本人存在如下违法的行为: 1•自2021年09月10日入职至今,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本人缴纳2021年10月社保和2022年04月社保,并要求其中2022年03月社保让本人全额自付,由公司代缴。2.自2021年09月至今,多次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延迟发放工资。3•2022年01月工资原定2022年2月15日发放工资拖欠至2022年02月24日,因疫情下生活经济压力被迫签下公司在2022年02月23日发出的《停薪留职通知单》,于2022年02月24日发放一月工资。4.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停薪留职通知单》且仅发放2月1000元也并未支付。5.2022年春节假自01月28日至02月12日为带薪年假,02月13日和02月14日正常上班,违反劳动法规定,给员工发停薪留职通知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本人02月底薪,和03月04月疫情保障生活费。6.多次提出让本人由全职美术老师降为兼职美术老师,且不支付相应补偿。为此,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工资支付暂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04月 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与贵公司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于收到通知书三天内结清以下费用:1.未缴纳社保费用元2985( 1492.5 元 ✖️2)或补缴2021年10月和2022年04月社保。 2.2022年02月底薪4500元。 3.2022年03月和04月生活费2280元✖️2 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自2021年09月至2022年04月,满8个月补偿一个月工资5600元。 5.拖欠未结2022年02月工资、03月和04月生活费补偿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金额合计 19910元,如单位不予支付,不予执行,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此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邮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特此通知通知人:2022年04月 日
    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 怎么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_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怎么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_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预期设定的;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不是双方当事人预期设定的。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其终止,但是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利益仍然受法律保护。

    吴梦云律师
    2022.05.11667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使用下列凭证: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依法提供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内容:有人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那一方的原因,双方形成不定期的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没有 合同期限的约束。用人单位不得以不签订合 同来主张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该理论成立的话,用人单位都将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来规避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这既对劳动者 不公平,更是违反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那么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2776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230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在全日制的用工关系中,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其他。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事实劳动关系履行、终止或解除风险分析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事实劳动关系履行、终止或解除风险分析

    内容:由于事实劳动关系“先天不足”,所以在履行、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过劳动关系,最后只能接受败诉的风险。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常合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另一类则是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终止或解除。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履行、终止或解除风险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258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合同无效的,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一,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但劳动合同无效的,仍然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内容:有很多职工在进入企业工作的时候,因为用人单位的失职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他们在遇见劳务纠纷时,就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但其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再具体诉讼中,往往会采取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来维护权益。那么最新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28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是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

    内容: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历经13年,尽管对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上,意见仍存在分歧,但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讨论逐渐趋于统一。事实劳动关系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意见17条提出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概念,但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综上,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成为某一用人单位组织成员,受其管理,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的用工关系。与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自身具有一些特殊性:1、违法但无惩戒性。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截至劳动合同法颁布执行前的法律规定并未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具体罚则的规定。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之理论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296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由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逾期不愿意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不超过11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该县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取证后,认为何某与建筑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成立,钟某3月8日对何某的口头告知,并不构成建筑公司与何某劳动关系的解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当前很多规模较小民营企业在使用雇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经常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发生争议。因此,何某与建筑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该县劳动保障局作出工伤结论依据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那么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255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与其解约;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内容:劳社厅函[2001]249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请示》收悉。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232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劳动关系解除权的法条分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关系解除权的法条分析

    内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解除权亦如此,需凭当事人的行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由此可以避免劳动者口头解除合同后,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矛盾。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权的法条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345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由于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所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认。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正式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

    内容:终止该事实劳动关系应否给予补偿?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该函只回答了这种情况下终止的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却没有回答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请示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怎样支付的问题。至此,对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已经明确。所以,本案中,该企业应当按张某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318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确认。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

    内容:尽管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关系并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也是就是说,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269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论事实劳动关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论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世界各国的立法对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持保护的态度。事实劳动关系也将成为确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常态。按最保守的估计,目前事实劳动关系也不会低于10%。因此,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如何认识事实劳动关系,从我国学术界为其下的定义中可见一班。那么论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289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内容: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结合办案经验分析,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0741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本案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否解除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本案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否解除

    内容:三个月后,胡某因父亲病重请假,工头不准,于是私自回家,五天后回工地被告知解除劳动关系,并以违反工地规定为由扣除三个月的工钱。本案中胡某未经批准私自回家,已经严重违反了工地的规章制度,所以可以被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中胡某虽然和建筑工地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受法律保护。第三种意见是胡某和建筑工地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筑工地不应私自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关系,更不应该扣除他三个月工资。那么本案中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264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毋磊颖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