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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途径和程序

张嘉娱律师2022.01.12924人阅读
导读: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ldquo,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由此可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自动离婚”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如何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起诉状的格式为:

民 事 起 诉 状原告:(基本情况)

被告:(基本情况)

诉 讼 请 求……

事 实 和 理 由……

此致X X X 人民法院具状人:

年 月 日

“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事实和理由”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及程序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提出请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称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第三十九条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第四十条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第四十二条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

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四十三条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第四十四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附件6)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第四十五条 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四十六条 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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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几种途径中如何选择?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几种途径中如何选择?

    内容:一离婚的途径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二离婚的途径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几种途径中如何选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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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内容: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两种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把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能够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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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但是不管是否支付抚养费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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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当一方在国外离婚程序如何进行

    内容:当一方在国外离婚程序如何进行一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在国内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需提交离婚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及被告在国外的住址。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及最高院司法部外交部的相关规定受诉法院将需要对外送达的法律文书通过法院系统呈递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被告送达。如果被告应诉答辩法院就会开庭审理。但是这样的判决只会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做出判决一般不会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待国外的一方回国后双方再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处理。那么当一方在国外离婚程序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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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民政部门与法院离婚程序 结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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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军人起诉离婚的程序和一般人起诉离婚的程序一样吗1军人离婚的途径与普通人一样也是协议和诉讼两种。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军人起诉离婚的程序和一般人起诉离婚的程序一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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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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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程序

    内容: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吗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不一定要通过诉讼途径。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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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的途径具体有哪些

    内容:一离婚的途径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二离婚的途径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1“好离好散”选协议离婚。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离婚的途径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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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中委托律师的途径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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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中委托律师的途径和程序

    内容:2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国内一方提起诉讼的。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案件的需要委托授权在具体的授权权限方面建议应当特别授权。在涉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结婚时在国外登记注册的那么当事人的结婚证书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如果其本人不能来中国进行离婚诉讼他的身份证件起诉状和离婚意见书等材料则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或者直接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公证。那么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中委托律师的途径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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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婆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对于房产的执行提出异议
  • 离婚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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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程序有哪些

    内容:离婚程序有哪些离婚有两个途径是协议离婚是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这是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人只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如果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致意见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当事人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到人民法院立案。如果想在诉讼中并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还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司法实践中般离婚法官会组织调解。若人仍不能达成致意见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如果判决不准许离婚原告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或者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那么离婚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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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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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分居协议离婚的程序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分居诉讼离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那么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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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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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

    内容:一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人民法院认为分居未满两年判决不准离婚也可以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许离婚的。那么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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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有哪些途径,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离婚有哪些途径,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那么离婚有哪些途径,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140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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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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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离婚的途径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告离婚的途径是什么

    内容: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供给相应的资料。因为被告人下落不明因而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申述书判定书时要用布告方法送达需求留意的是布告离婚有两个布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申述书仍是人民法院在判定后向被告送达判定书发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4被宣告为失踪人的爱人申述离婚且契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定准予离婚不必调停。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定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决裂而是夫妻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现实所以无须调停。5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定经做出即发作法令效力并且不能被吊销。那么公告离婚的途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8132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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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途径和程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的途径和程序

    内容: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ldquo,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孔孟廷律师
    2022.01.129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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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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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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