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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可不可以向前妻索赔

陈明月律师2022.01.131004人阅读
导读:

中山中院二审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芸芸抚养阿威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2500元,中山中院二审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芸芸抚养阿威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2500元,2006年9月阿威将前妻告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儿子强仔之间的抚养关系判令前妻和儿子返还他已支付的两年抚养费39600元及DNA鉴定费人民币3030元并提出要求判令芸芸赔偿精神损失费6万元,同年8月15日法医鉴定中心在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结论中称“强仔不是阿威的亲生孩子”。

婚后5个月芸芸在中山生了一个男孩强仔。中山中院二审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芸芸抚养阿威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2500元。儿子非亲生索精神赔偿然而婚虽然离了但两人的矛盾并没有就此结束。2006年7月阿威发现儿子强仔身形体态以及相貌等特征均与自己有较大的差异遂带儿子强仔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同年8月15日法医鉴定中心在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结论中称“强仔不是阿威的亲生孩子”。关于出轨男子因儿子非亲生可不可以向前妻索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老夫少妻”闹离婚

1998年家住中山市年仅20岁的芸芸(化名)与38岁的香港人阿威一见钟情双方到香港自愿登记结婚。婚后5个月芸芸在中山生了一个男孩强仔。随后阿威在南海桂城购买了价值55万元面积为158平方的住房一套作为儿子将来的住所。

然而幸福的日子没过多久芸芸和阿威关系开始恶化2002年2月两人开始分居。不久芸芸将南海的住房卖掉带儿子返回中山原籍居住。2003年阿威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两年的拉锯战2005年5月两人维持了近8年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中山中院二审判决两人离婚儿子由芸芸抚养阿威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2500元。

儿子非亲生索精神赔偿

然而婚虽然离了但两人的矛盾并没有就此结束。2006年7月阿威发现儿子强仔身形体态以及相貌等特征均与自己有较大的差异遂带儿子强仔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同年8月15日法医鉴定中心在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结论中称“强仔不是阿威的亲生孩子”。

“当我接到司法鉴定书时精神几乎崩溃。自己辛辛苦苦养了8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自己省吃俭用支付了购房款医药费教育费及多年巨额的抚养费竟然是帮别人养孩子!“阿威悲愤不已!2006年9月阿威将前妻告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他与儿子强仔之间的抚养关系判令前妻和儿子返还他已支付的两年抚养费39600元及DNA鉴定费人民币3030元并提出要求判令芸芸赔偿精神损失费6万元。

原来男方也有“私生子”

面对起诉芸芸倒出了她的“苦水”阿威经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一个月只回家一次还经常醉酒闹事打骂妻子和儿子。2003年11月12日芸芸得知丈夫在分居期间与别的女人同居并且生有了孩子遂找到丈夫责问。同年12月阿威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阿威所言强仔并非亲生芸芸坚决否认认为这不过是阿威不想抚养儿子的托辞。于是在法院委托下阿威和强仔先后又进行了两次DNA亲子鉴定。检验结果均排除阿威与强仔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双方均不忠不需精神赔偿

近日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芸芸虽坚持认为阿威与强仔之间具有亲子关系但其无证据推翻三次鉴定结论故认定阿威与强仔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并据此解除阿威与强仔之间的抚养关系。因芸芸隐瞒真情使阿威抚养了非亲生子女故阿威与芸芸协议分居及离婚后所支付的抚养费39600元芸芸应予返还。

但是本案中由于在阿威与芸芸的婚姻存续期间阿威也与他人生有小孩双方均违反了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的义务故阿威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6万元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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