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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怎么认定教唆犯

郭铭芝律师2022.01.17450人阅读
导读:

实务中怎么认定教唆犯教唆犯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而应当按照行为人所教唆的罪定罪二是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即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三是直接教唆与间接教唆的区别四是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区别等知识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二、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

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此外间接教唆也成立犯罪。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关于实务中怎么认定教唆犯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务中怎么认定教唆犯教唆犯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而应当按照行为人所教唆的罪定罪二是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即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三是直接教唆与间接教唆的区别四是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区别等知识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认定教唆犯不能笼统定为教唆罪

对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

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

二、教唆罪的认定优先依据刑法分则

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

刑法分则规定以唆使、煽动作为实行行为的常见情形有

1、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373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

4、妨害作证罪(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5、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法律快车小编提示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不是独立罪名而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与强迫吸毒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6、引诱卖淫罪(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7、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59条第2款)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引诱幼女卖淫是独立罪名不是引诱卖淫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8、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第301条第2款)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

注意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是独立罪名不是聚众淫乱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但在给行为人定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后在量刑时应比照聚众淫乱罪从重处罚。

三、直接教唆与间接教唆

教唆犯教唆他人实施几种较为特定犯罪中的任何一种犯罪时对教唆犯按被教唆者具体实施的犯罪定罪。此外间接教唆也成立犯罪。

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

四、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区别和联系。

(一)两者的区别

1、侵犯的法益性质不同(前者是社会管理秩序后者根据所教唆的犯罪性质确定)。

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后者是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

3、对象要求不同(前者对被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定后者要求教唆对象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4、故意内容不同(前者是对传授犯罪方法具有故意后者是对所教唆的犯罪具有故意)。

5、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的即使被传授的人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二者也不成立共犯如果被教唆的人犯被教唆的罪则二者成立共犯)。

6、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而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罪名没有独立的法定刑)。

(二)两者的联系

1、如果行为人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或者用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原则上从一重罪论处。

2、如果行为人分别对不同的对象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或者向同一对象教唆此罪而传授彼罪的犯罪方法则按所教唆的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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