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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怎么处罚

吴梦云律师2022.01.17250人阅读
导读: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怎么处罚刑法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传统的主流观点坚持认为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理解,传统的主流观点坚持认为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理解。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面在本文就教唆犯的处罚根据、处罚原则以及认定知识详细介绍。传统的主流观点坚持认为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理解。关于教唆犯怎么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教唆犯怎么处罚刑法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面在本文就教唆犯的处罚根据、处罚原则以及认定知识详细介绍。

一、教唆犯处罚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共犯的处罚根据

1、共犯独立性说认为即使正犯没有实施犯罪共犯也构成犯罪即共犯成立犯罪不以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共犯在成立犯罪上具有独立性。

2、共犯从属性说认为在共同犯罪中正犯(实行犯)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人犯罪性较高侵害法益的危险最大、最直接共犯(教唆犯、帮助犯)只是促使犯罪、帮助犯罪的人犯罪性较低侵害法益的危险较小带有间接性。如果正犯不构成犯罪那么共犯也不作犯罪处理。也即共犯成立犯罪必须以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

(二)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在2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分清作用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传统的主流观点坚持认为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理解。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

(1)共犯独立性说这是传统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据此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被教唆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不是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人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的犯罪性质完全不同。

(2)共犯从属性说被教唆者(实行犯)已经实施了犯罪只是没有既遂则教唆者(教唆犯)构成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第29条第2款之后不再适用未遂犯的处罚规定)。对于被教唆者犯罪未遂的适用第23条未遂犯的处罚规定。

二、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1、教唆对象。按照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必须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进而使之实行犯罪。

3、教唆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不可能既遂的行为是未遂的教唆不可罚。

三、教唆犯的认定

1、对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

2、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罪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

刑法分则规定以唆使、煽动作为实行行为的常见情形有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第373条)、妨害作证罪(第307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引诱卖淫罪(第359条)、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59条第2款)、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第301条第2款)。

3、教唆犯教唆他人实施几种较为特定犯罪中的任何一种犯罪时对教唆犯按被教唆者具体实施的犯罪定罪。此外间接教唆也成立犯罪。

4、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联系。

(1)如果行为人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或者用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原则上从一重罪论处。

(2)如果行为人分别对不同的对象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或者向同一对象教唆此罪而传授彼罪的犯罪方法则按所教唆的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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