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网络共同犯罪含义

导读:
因此在行为人不明知对方是限制刑事能力责任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情形下与其共同实施网络侵害行为行为人构成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共同犯罪不无疑问,因此在行为人不明知对方是限制刑事能力责任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情形下与其共同实施网络侵害行为行为人构成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共同犯罪不无疑问,因此就广义的网络共同犯罪来看并不能显著地反映网络犯罪的特性如数个行为人共同针对计算机网络硬件所实施的盗窃、破坏行为均未与传统共同犯罪之形态认定有显著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均属于网络共同犯罪而无论共同犯罪发生的场合。因此在行为人不明知对方是限制刑事能力责任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情形下与其共同实施网络侵害行为行为人构成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共同犯罪不无疑问。一方面因网络行为所特有的技术性因素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行为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此笔者将要讨论的网络共同犯罪乃是基于狭义上的观点主要针对通过网络实施的危害网络系统及其数据的共同犯罪行为。关于解读网络共同犯罪含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作为共同犯罪的特殊表现形式网络共同犯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其一在广义上网络共同犯罪是指数个行为人共同实施的危害网络秩序所构成的犯罪行为。如前所述笔者认为网络犯罪包括针对网络系统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因此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均属于网络共同犯罪而无论共同犯罪发生的场合。其二在狭义上网络共同犯罪当是通过网络而实施的针对网络系统及网络数据的共同犯罪行为。笔者认为网络共同犯罪问题的提出主要基于两个原因(1)作为一种新型的通信工具网络为传统的犯意联络建立了新的方式(2)作为一种特殊的载体网络中蕴涵了各种数据资产提供了与传统共同犯罪不同的犯罪场所和犯罪对象因而其共同犯罪客观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网络共同犯罪所引起的刑法学问题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如何对待通过网络达成的共同犯罪故意问题。首先犯罪主体的状况难以确定。在网络危害行为中其中相当一部分由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有的也仅仅到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在行为人不明知对方是限制刑事能力责任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情形下与其共同实施网络侵害行为行为人构成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共同犯罪不无疑问。其次网络上用户的隐匿性使一些身份犯的犯罪状况也难以确定而在共同犯罪中则要求各个行为人的身份必须特定化。如何认定其特定之含义将影响共同犯罪成立与否与刑罚轻重。再者网络使犯罪故意之意思联络变得更为复杂。有时行为人并非有意相约而是偶尔于网络中相遇便一起攻击某一个计算机网络系统至于其攻击动机如何攻击情况是否顺利攻击结果怎样甚至其攻击了什么行为人可能并不完全清楚。其二如何对待通过网络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问题。一方面因网络行为所特有的技术性因素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行为具有相当的难度。另一方面在网络共同犯罪行为中不同的犯罪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表现出来的是不同的侵犯性指令或程序无法分清不同行为人与犯罪结果之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的程度。于是也无法对行为人进行不同的定罪量刑。即使在存在分工的情况下除了教唆犯、组织犯之外实行犯与帮助犯在计算机网络空间里的犯罪行为都表现为攻击性指令程序无法分清哪些程序指令是由哪一个行为人操作实施的帮助犯与实行犯之界限不明。因此就广义的网络共同犯罪来看并不能显著地反映网络犯罪的特性如数个行为人共同针对计算机网络硬件所实施的盗窃、破坏行为均未与传统共同犯罪之形态认定有显著不同。因此笔者将要讨论的网络共同犯罪乃是基于狭义上的观点主要针对通过网络实施的危害网络系统及其数据的共同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