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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王熙律师2022.01.181033人阅读
导读: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mdashmdash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追踪被 ...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mdashmdash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关于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

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一是准备工具M是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三是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四是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五是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

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行为人在家磨刀或者说买了一把刀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他想干什么?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如果他没有犯罪的意图磨刀仅仅就是为了杀猪就是一个合法的行为。通过这个例子还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预备行为本身因为在分则没有具体规定脱离了犯罪目的往往看不出它的犯罪性这是要注意的。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比如说行为人想抢劫两个人准备抢一个路边店买了刀子深夜喊老板开门。老板开门之后2人就挤了进去一看里面有四人在那搓麻将这时候有这么多的人在店里面2人就傻眼了站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这打麻将的人感到很奇怪进来2人手里拿着刀子这是要干吗呀?就把他们抓住扭送到派出所。这种行为就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因为2人还没有能够着手抢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停止下来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抢劫的预备状态。再如某士兵看见一女兵从宿舍出去打水随手把门掩上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偷偷溜进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机强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来把他抓获。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藏在床下便于实施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发现抓获)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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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mdashmdash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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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违规行为予以协助是否认定犯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对违规行为予以协助是否认定犯罪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第二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第三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那么对违规行为予以协助是否认定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943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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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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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六项的具体本意,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参量。第一,主观上有揭发他人犯罪的主观态度,本案中王某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赵某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揭发赵某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具有立功的主观表现;第二,所检举揭发赵某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且与被拐卖儿童的亲属反映的情节基本吻合,应认定为揭发的犯罪行为基本查证属实;第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王某检举揭发赵某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清晰的破案线索,节约了司法资源,主观上具有减轻或降低社会危害的意愿,客观上为破获案件创造力积极条件,符合立法本意,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

    内容: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

    王熙律师
    2022.01.1860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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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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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

    内容: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状态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转化在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中对于先前行为的犯罪既遂的转化没有什么异议。犯罪未遂尽管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毕竟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对客体产生的实际损害或损害的严重威胁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有完成犯罪。所以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实际上是一个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与一个抢劫罪基于刑事政策及处刑定罪之方便而将其规定为一个抢劫罪而不予以处罚。②刑法269条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应当理解为不包括预备行为。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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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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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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