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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暴力论文之家事暴力产生的原因

陈明月律师2022.01.21236人阅读
导读:

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其主要原因是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由于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即多数施暴者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会使用暴力。这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家庭暴力问题现状家庭暴力的心理问题家庭暴力的五种症状王彦召律师山东济南电话:13854174254"王彦召律师,执业于山东谏诤律师事务所。王彦召律师长期从事民法、古典法律思想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以专业、谨慎、认真、全面、系统的理念,竭诚提供法律服务。那么家事暴力论文之家事暴力产生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其主要原因是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由于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即多数施暴者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会使用暴力。这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家庭暴力的危害家庭暴力问题现状家庭暴力的心理问题家庭暴力的五种症状王彦召律师山东济南电话:13854174254"王彦召律师,执业于山东谏诤律师事务所。王彦召律师长期从事民法、古典法律思想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以专业、谨慎、认真、全面、系统的理念,竭诚提供法律服务。关于家事暴力论文之家事暴力产生的原因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家庭暴力论文之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按照《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种种原因处于弱势地位,家庭本应是他们安全、温馨、详和的生活港湾,他们和睦相处,友好相待、相亲相爱。但现实生活中,一种与理想截然不同的现象-----家庭暴力却时有发生。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其主要原因是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家庭暴力在我国农村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在城市也同样存在。由于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而且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即多数施暴者只有在自己的家里才会使用暴力。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影响,许多受害者在遭受暴力以后,不是寻求社会、法律的帮助,而是在人前隐瞒真相,强颜欢笑。再加之,几千年来一直留在人们头脑中的“两口子打架不记隔夜仇”“清官司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使许多人们把家庭暴力当做家务事,并错误地认为丈夫打老婆、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认识到家庭暴力不仅是破坏家庭关系,更重要的是触犯了法律。在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家里发生的事都是家务事,应在家庭内部解决。对家庭暴力这样已经侵犯人权、触犯法律的事,不少人至今还抱着“个人私事”的观念。一些执法人员也以“清官难断家务事”、“法不入家门”为由,不愿对家庭暴力案件过问和干预。

归纳起来有这几方面的原因:

1、男子封建夫权思想严重。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无视妻子的尊严与意愿为所欲为。不少丈夫要求妻子绝对服从他们,稍有不从,便武力相问。

2、男女经济地位的不平等。绝大多数妇女的经济地位不如男子,特别是是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妇女,一方面,要承受着施暴者的暴力摧残;另一方面,也害怕离开施暴者后会遭遇更多的困境。

3、重男轻女。有的丈夫因妻子生下女孩,认为是断了他家的香火,便对妻子欧打或逼迫妻子与其离婚。

4、婚姻质量不如人意,家庭不和。

5、道德观念较差,个人素质低下。这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而来的西方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人生观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巨大冲击,一些人道德观念错位或沦丧,婚外恋蔓延,从而导致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

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问题现状

家庭暴力的心理问题

家庭暴力的五种症状

王彦召律师山东济南电话:13854174254"王彦召律师,执业于山东谏诤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在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劳动纠纷、工程建筑纠纷等领域有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王彦召律师长期从事民法、古典法律思想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始终以专业、谨慎、认真、全面、系统的理念,竭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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