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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

陈明月律师2022.01.23990人阅读
导读: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区分收养成立、收养效力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各国一般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效,大都主张适用收养成立地法律。该公约规定,收养人惯常居所地国家或国籍国的主管机关有审批收养的管辖权,对于收养的条件应适用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的所在地法。收养住在苏联境外的苏联籍儿童则应在苏联领事馆依照苏联法律规定的收养规则办理。那么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区分收养成立、收养效力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各国一般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效,大都主张适用收养成立地法律。该公约规定,收养人惯常居所地国家或国籍国的主管机关有审批收养的管辖权,对于收养的条件应适用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的所在地法。收养住在苏联境外的苏联籍儿童则应在苏联领事馆依照苏联法律规定的收养规则办理。关于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允许并鼓励收养是为了让那些被人抛弃或者无人抚养的孩子能够得到正常家庭的关爱,我国的收养不仅包括国内的收养,还包括中国人到外国收养孩子或者外国人领养我们中国的儿童。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区分收养成立、收养效力两个方面。

1.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

涉外收养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对于前者各国一般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效,大都主张

适用收养成立地法律。对于后者一般是包括收养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年龄,身份与意思表示等内容。在这些相关的实质要件冲突规范所指准据法有以下几种立法与实践:

(1)适用法院地法

适用法院地法可以美国为例。1971年的美国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第289节主张法院应适用其本地法决定是否准许收养。《重述》指出凡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住所在该州,该州就可以行使此种管辖权。并且一旦确定了有管辖权,法院也只适用法院地法律。在国际立法方面,1965年订于海牙的《收养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公约》也采近似主张。该公约规定,收养人惯常居所地国家或国籍国的主管机关有审批收养的管辖权,对于收养的条件应适用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的所在地法。

(2)适用收养人属人法

此说的理由是认为,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之后收养人便负担起抚养的义务与责任,收养的成立对收养人的权利义务有着较大的影响,所以有些国家采用收养人的属人法作准据法,另外,这种立法还有一个主要的考虑是被收养人被收养后一般是以收养人所在国为生活中心,收养符合养亲的本国法规定的法定条件是必要的。目前采用这种做法的国家主要有:意大利、奥地利、德国和日本等。象德国新的民法施行法第22条规定,子女的收养适用收养人收养时的国籍所属国法律;1978年意大利民法典第20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适用收养人收养时的本国法。

(3)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当今世界收养的几大共同趋向里其中一点就是:现代社会收养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要以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这种立法精神在很多国家立法中就有所表现,他们认为只有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才能更好的给予其完善的保护。前苏联的1979年的《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婚姻家庭立法纲要》第35条就规定,在苏联收养儿童,不论收养人的国籍均必须适用苏联法律。收养住在苏联境外的苏联籍儿童则应在苏联领事馆依照苏联法律规定的收养规则办理。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在当今包括上面提到的国家中完全以被收养人的属人法为准据法的并不多见,很多国家只是在某些要件上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2.涉外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收养的效力涉及到收养对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关系的法律效力。它大体上包括被收养人与生父母的关系如何,收养关系能否解除,被收养人能否自动的取得收养人国籍等问题。在第一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不一,有的国家规定收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即丧失父母子女关系,有的国家规定收养成立不影响原先的父母子女关系,而有的国家则规定是否维持原先的亲生关系要通过收养时订立的收养合同来约定。在第二个问题上欧美一些国家认为只要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一般不准解除。但也有的国家象日本就认为可以解除。至于被收养人能否自动取得收养人的国籍问题有的国家认为可以自动取得有的国家认为应保留原国籍,而有的国家认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取得收养人的国籍。对于涉外收养效力的法律冲突问题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适用收养人的本国法

1978年奥地利国际私法第26条第2款在规定了适用收养人属人法后更进一步规定如配偶共同收养时,应适用支配婚姻人身法律效力的法律;1979年匈牙利国际私法第44条则进一步规定了如果养父母收养时和终止收养时属人法不同,应适用收养夫妻最后的共同属人法;在日本的原《法例》中第19条规定收养的法律效力依据收养人的本国法,新《法例》第20条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但是一般认为该条第一款的规定既适用于收养成立问题也适用于收养的效力问题,还是承认了本国法的适用。

(2)分别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属人法1928年《布斯塔曼特法典》第74条区分不同的关系规定不同的适用,如收养的效力,就收养人的遗产而言依收养人的属人法;在涉及到一些关于人身权利如姓氏,被收养人对其原来家庭所保留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被收养人的属人法调整。

(3)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本国法或共同住所地法1982年南斯拉夫国际冲突法第45条第1、2款规定,收养的效力依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实行收养时的本国法,如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国籍不同,应适用他们的共同住所地法。

(4)适用收养行为地法如1987年瑞士的《瑞士国际私法》作了如此规定,涉外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成立时所在地的法律规定。

现如今外籍夫妻出于各种原因来到中国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孩童的现象越来越多,可能对于孤儿来说这是能够得到家庭温暖的机会,但是领养过程中也非常容易发生涉外的收养纠纷,所以国家制定涉外收养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延伸阅读:

收养孩子的手续是怎样的

新收养法对收养关系解除的规定有哪些?

应该如何有效办理事实收养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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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那么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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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立法明确涉外婚姻、收养的法律适用

    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了涉外婚姻、收养等法律适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法律还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那么我国立法明确涉外婚姻、收养的法律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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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仲裁的适用范围包括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得仲裁的纠纷包括: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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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涉外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由于各国法律对离婚条件和离婚方式规定的差异,这就必然引起或产生法律冲突。因此,涉外离婚主要还是适用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我国法律对涉外民商中的家庭的具体规定1.结婚离婚《民通》第147条:中外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法院地法。《民通意见》第188条: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涉外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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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抚养关系适用的法律包括: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 涉外结婚和离婚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涉外结婚和离婚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结婚,即使外国一方法律规定与我国不同的,也必须遵循我国法律规定。这个是自始无效的婚姻,所以这样的涉外婚姻结婚是不被法律允许的。那么涉外结婚和离婚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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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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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

    内容: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1条的规定,若《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与该法不一致的,应该适用该法。因此,无论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结婚所适用的法律应受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调整。该规定考虑了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准据法,避免了单纯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或当事人属人法的不足,有利于婚姻的缔结。那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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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涉外收养案例当中需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和解刑事谅解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管辖刑事诉讼关于涉外收养的案例当中,更多的见到的是一些美籍华人或者外国人到我国收养的情形,反而我国公民到外国收养外国孩子的这种案例相当少见,不过外国人收养我国的孩子这也是属于涉外收养的特殊情形。涉外收养和我国本地公民收养孩子的时候,有些细节问题有所差异。涉外收养案例当中需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上述证明材料原则上应经其居住国有关公证机构公证及其外交机构或授权机构认证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华侨的出生地、婚姻缔结地是中国,有关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可由中国有关机构出具。那么涉外收养案例当中需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378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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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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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哪些?

    内容: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④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那么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64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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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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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无共同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涉外婚姻无共同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了涉外婚姻、收养等法律适用。法律还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那么涉外婚姻无共同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1101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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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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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内容:关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1、收养人本国法2、被收养人住所地法3、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那么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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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7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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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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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涉外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

    内容: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对家庭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形成夫妻财产制。如他们对财产问题并无约定,即适用法定财产制。早先,德国和日本的立法规定夫妻财产制适用丈夫之本国法。英国、美国、法国和奥地利等国家的立法和判例认为,婚姻关系属合同关系,在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说,夫妻财产关系的准据法,由当事人双方自己选择确定。那么涉外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421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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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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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

    内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区分收养成立、收养效力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各国一般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效,大都主张适用收养成立地法律。该公约规定,收养人惯常居所地国家或国籍国的主管机关有审批收养的管辖权,对于收养的条件应适用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的所在地法。收养住在苏联境外的苏联籍儿童则应在苏联领事馆依照苏联法律规定的收养规则办理。那么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399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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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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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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