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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来源:律总管 2022.06.23 137人阅读
导读:继承,是个敏感话题。一份遗嘱,有时会在家庭内掀起轩然大波,家庭财富的传承需要妥善的方式,《民法典》对继承规定有哪些变化?

继承,是个敏感话题。一份遗嘱,有时会在家庭内掀起轩然大波,家庭财富的传承需要妥善的方式,《民法典》对继承规定有哪些变化?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总则编第124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01爷爷奶奶的遗嘱

爷爷奶奶通过法治节目了解到立遗嘱的必要性,决定共同立一份遗嘱,包括财产和房产的分割,还让张老头作为遗嘱执行人。大家对遗嘱了解不多,爷爷奶奶可以共同立遗嘱吗?可以将房产直接过户给孙女吗?遗嘱执行人要满足什么法定条件呢?

专家解读

《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

两个人可以立一份遗嘱吗?

在两个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自己意愿处分共同财产,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情况下,共同立遗嘱的行为是有效的。

爷爷奶奶可以把财产直接给孙女吗?

遗嘱中有立遗嘱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第一顺位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关系继承,是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或其他人通过遗赠关系获得财产,是受遗赠人,也合法。因此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直接赠予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遗嘱执行人怎么找?

第一,遗嘱执行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执行人要在立遗嘱人去世后作为财产的保管人,按立遗嘱人意愿执行遗嘱。

第二,遗嘱中未确定遗嘱执行人的,所有继承人可以推选一人或共同担任遗嘱执行人,既未确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的,由立遗嘱人生前所在的居委会和村委会担任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非继承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遗嘱中并非必须设立遗嘱执行人,但设立的遗嘱执行人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案例中的张老头年纪大、身体不好,有可能执行不了这份遗嘱,所以不建议将他设为遗嘱执行人。

02讨论新闻事件中的遗产分配

一则新闻中一位30多岁的男子(独生子)去世,留下妻儿和父母,他的遗产如何分配,果果的家人们各有各的看法......

专家解读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继承编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规定,同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但对于生活困难又缺少劳动能力的人,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所以这位男子的父母,如果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分遗产时应给予其适当照顾。

该男子的孩子若未成年,并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分遗产时也应给予孩子适当照顾。

男子去世后,妻子不离不弃并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给予偏向,但不是在分割男子遗产时,而是在男子父母去世时,这位妻子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额外继承一份财产。

男子父母去世后,男子应分得的财产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民法典》规定,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这是法律对于孝老爱亲的特别鼓励。

哪些人不能参与继承?

杀害被继承人,为了多分遗产杀害、遗弃其他继承人,或隐匿销毁遗嘱的继承人,有可能被剥夺继承权。

03宅基地能不能继承?

果果的表叔找到新对象,据说这位婶婶家中有宅基地,表叔这次高兴坏了。可为什么果果爸爸却说,这位婶婶可能继承不了宅基地呢?

专家解读

《民法典》物权编第36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供农民集体盖房子的土地就是宅基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如果只有宅基地,而地上没有房子,则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大家经常将宅基地上的房子简称为宅基地,其实二者不同,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且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分配遗产时男女平等。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城镇中有所有权的房屋一样,依照相同规则继承。

《民法典》帮助果果家解决了许多法律问题,大家都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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