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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不够实际生活可以起诉_离婚后孩子医疗费范围

2022.09.09 459人阅读
导读:孩子的抚养费当然是用在孩子身上,主要用于孩子的日常的衣食住行、健康、教育等方面。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只是帮孩子代为管理!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抚养费负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承担数额,应当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其中教育费应保证子女成年前接收公办教育需要,一般按照负担抚养费一方收入的20%—3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50%。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但一次性给付可能被抚养子女一方挪用挥霍。

夫妻离婚后,怎样给孩子抚养费呢?

1、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根据经济条件和个人状况协商确定,这样更利于后期履行支付抚养费。

2、法律关于抚养费规定。如果不能协商确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主要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④一般支付到18周岁,可以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的内容以及支付标准、期限以及方式等进行解答:

1、首先确定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可知,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即孩子衣食住行的正常开销、教育费一般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及高中阶段的教育费用,但是实践中,只要孩子尚在学校,父母应该继续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这也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医疗费就是孩子如果患疾病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在很多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孩子生了重病,另一方就不在支付抚养费了,这是违法行为!

2、抚养费支付标准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对孩子的抚养费金额以及抚养费支付的期限进行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夫妻双方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和相应的期限执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在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并确定:

(1) 如果有固定收入。应该支付的抚养费应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话,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举例,如果如总收入1万元,至少给2000元,如果有多个孩子需要支付,最多不得超过5000元。

(2)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根据抚养人年总收入在按照上述比例20%—30%支付。

朋友们注意了,这里说的月收入或者年收入可不是固定工资!比如抚养人人一个月工资就8000元,但是他还有房屋出租每月2000元,那么就应该按照月总收入一万元按照最低20%的比例计算,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工资收入。

3、 抚养费支付期限及方式

(1)原则上抚养费支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如果孩子年满16不满18,但是自己可以工作养活自己了,可以停止抚养费支付。但是就像前面提到的,如果还在仍在求学中,那么为了保护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仍然需要继续支付相应教育费用。

(2)抚养费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支付都可以。

子女抚育费的具体数额,根据双方实际经济收入以及孩子生活的实际需要确定。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若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当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已经成年的子女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仍由生父母抚养。

收养法施行前,夫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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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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