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您的位置: 律总管 > 热门普法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程序 > 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_原告主体不适格裁定书

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_原告主体不适格裁定书

2022.09.13 931人阅读
导读:原告主体不适格,法庭应当驳回起诉,不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您好,民事诉讼中原告主体不适格的,若人民法院还未受理,则应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若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则应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已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原告的主体不适格,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的主体不适格,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种是原告主体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比如农村家庭经营承包户起诉要求征地补偿款,所有的人都作为原告,实际上其中某个人已经去世了,但是在立案的时候没有审查出来,在审判阶段发现了,就要驳回起诉;再比如某个公司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了,还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发现后也要驳回起诉。

第二种是原告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也来起诉的。比如姐姐人在外地,委托妹妹卖房子,后来买方违约了,她们想起诉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妹妹想姐姐人在外地不方便,反正都是自己经办的,就以自己名义起诉了,经审查发现妹妹不是房东,不是利害关系人,就要驳回起诉了。

第三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主体,比如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来起诉要求客户还款,以个人名义起诉的,就要被驳回起诉。《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注意,原告主体不适格,是裁定驳回起诉,不是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起诉条件的四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超过了诉讼时效等,被驳回去以后再起诉很可能就是一事不再理了。

声明:以上内容系作者结合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整合,如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犯权益点击【投诉/举报】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实际个案详情可通过咨询窗口找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
展开原文 ↓
孔孟廷

孔孟廷律师

执业律师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5.0分| 服务: 1人|主任律师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婚姻家庭 相关法律资讯

律师普法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主讲嘉宾

热门普法

法律咨询问答 更多>>

姚平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01021362586
姚平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完整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观点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