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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判后多久下判决书_法院开庭以后多久下判决书

2022.09.14 321人阅读
导读:每一类案子的审限,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一审,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这个主要看办案法官的心情,当然,这么说有玩笑的成分,但是开庭后多久宣判,主要取决于主办法官的办案效率。

审限是指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涉及到鉴定的,鉴定时间要扣除。超审限是法律程序所不允许的,所以办案法官一般不会让案子超过审限,超过了有可能会扣奖金啊,这个你懂的。一般开庭后,如果庭审程序结束就进入法官研究如何裁判的期间。而目前法院案子多,人员少,每个法官手里都有很多起案子需要办理,所以写判决要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复杂的案子,还需要合议庭合议,必要的时候还要向审判委员会汇报,确定判决结果。

所以说开庭后,多久能判决还真没有确定的时间,工作效率高的法官可能快点,反之可能慢点,但请放心,除个别十分复杂,难以下判的案子,一般不会超过审限。超过了,肯定是有不可言说的原因。我最长的一个一审案子,开庭后六年未判决,期间法官都还了几任,但这确实是个别情况,不普遍,法官一般还是很敬业的,因为有各种考核和监督,审限之内基本可以办结。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在开庭后尚余的审理期限内,安心等待。判决结果一定会有的,剩下的就是你对判决结果满意不满意的问题了。

开庭后,多久下达判决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决定下判决时间长短的因素太多,比如:案件的难易程序,当事人催促强度,法官及助理干活的效率,以及是否存在延长,中止,鉴定,公告等法定扣除审限的事由。

法律只对案件的审理的最长期限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六个月甚至更长。如果是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以上所说的期限不包括:公告期,鉴定期,其他法定期限。

有一个种方式,是可以不计算审限的,也是现在法院常用的一种期限,就是当事人申请调解,有时法官会问你,这点小事,要不给你调解一下啊,你说行,他会让你写一个调解申请书,这时他调解的期限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

法官一般不会一个案子一写判决,而是统一送达,统一开庭,统一写判决。举个例子,今天法院内勤分给一个法院一批案子,他拿过来每本都看看,有简单的挑出来,复杂的放一放,然后把案件给书记员或助理挨个左电话通知开庭,这一周就集中打电话,下周集中开庭,开完庭后,统一在办公室写判决。

如要是简单的案件,基本上一周到二周判决书就会下来。

如果是复杂点的案件,开庭后,合去合议庭合议一下,就是几个法官谈讨案件,如果认为还有些地方没问到的,或者争议较大的,法官还会给安排一次举证开庭。还有的案件几个法官意见都不一样,那可能将案件上报到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这个时间可能就更长了。

总之,这个时间是无法估计的。

你这个问题,可以参见《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现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供你参考。

首先,关于何时下达判决书,其实和开庭时间没有关系,即,法律并未规定开庭后,多久就要下判决书,这个时间点,每个案子都不同,没有一定之规。

其次,法律只规定了每个案子的审限是多长时间。审限,顾名思义,就是案件审理的期限。一审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审理终结。审理终结的时候,就必须下达判决书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

然后,任何一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均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有一方提出上诉,并成立,那么,一审判决就不生效。二审法院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有本院院长批准。

另外,针对不同案件,比如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还有更细化的要求,针对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出具和再审等也有一些特殊要求。这里不再赘述,似乎你的问题中也不包括这么复杂的情况。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只规定了一个案件的审理期限,而并未明确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原因在于,每个案子不同,法院的工作安排也不同,有些案件开庭后,可能还要做很多调查工作,不便于规定得过于死板。而且每个法官的工作风格也不同,有些人就喜欢早开庭,然后慢慢写判决书。有些人喜欢安排开庭比较晚,然后雷厉风行地出判决书。这些都不好强求,只能适应和接受。但是,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和出判决书,都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审理总期限规定了明确的时限。这个期限指从正式受理案件开始计算: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庭审结束后法院制作判决书的时间没有明确。但是需要在总审理期限内做出判决。

一、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大圣解读: 上述法律规定的是一个总时间控制的时间期间,从正式受理开始到判决书出来的期间。至于在这3个月或者6个月之内,开庭审理期限、做出判决书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细化的规定。因为案件情况实在太复杂了,也不太可能再细化。

正式受理指拿到书面受理通知书并缴纳案件受理费,并且有个正式案号。

三、提醒注意:

普通程序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在法律实务当中,确实存在变数,就是不能在上述审理期限内做出判决。 但是,总体上来说,多数案件还是会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并判决的。即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判决书的下达并没有期限,但是因为案件审理从立案但结案是有期限的,所以判决下达也不能超出审限,一般为三个月结案,所以立案一个月,下判决最多俩个月

开庭,就是法院开庭审判。

开庭多久,法院就下判决书?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是什么案件?案件分为民事案件、刑事公诉案件、刑事附带名师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每个案件的那一程度不同,如500元的民事案件与5000万的民事案件,是有很大区别的。一个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与有几十个人的犯罪集团案件,案件的难易程度,可以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在这里。我只能讲讲没类案件的流程。

1、一审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一审刑事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一审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4、一审普通程序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讲了这么,希望视帮助到大家。

我亲身经历过,不稀得说他们。

开庭后多久才能出判决,这个要看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等等,根据各地的情况不同,快的会在一周内出,慢的会在一两个月内出甚至更长,但最长也只能是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决(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二审为3个月,有延长的除外)。判决作出后就是文书送达(即送到当事人手上),送达也是需要时间的。因此,给法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也是很关键的。

附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官想什么时候开庭就什么时候开。谢谢邀请!

法院开庭后,多久下达判决书?

对当事人来说,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出判决。法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这个确实不好说。最快的算是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话容易给当事人带来未审先判的结论,质疑我们法官和司法的公正性。除非极其简单的案件,否则并不建议当庭宣判。诉讼本身就可能存在纠纷,当庭宣判带来争议可能远远高于择期宣判。没有当庭宣判,也可以给我们的当事人更充足的时间,也可以在庭后提交相应的代理意见或情况说明。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们都要让当事人充足的时间,充分的去举证和阐述自己的观念或看法。

另外则是择期宣判。法院什么时候宣判,这个确实不好说。我们只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审理期限规定以及实践经验来推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我们二审也有相应的期限规定。按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程序不同,审限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原则上为六个月,本院可自行延长六个月,所以按一年计算很正常。要知道,这是审理期限,我们还有一些是计算审限的。例如,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时法院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公告、鉴定的期间,调解期限、审理管辖权异议和管辖争议的期间。这些期限都是不计算到一年的审理期限,所以随随便便超过一年是很正常的。按规定,法官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出具判决即可。当然,具体出裁判的时间肯定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去认定。对于当事人,可以跟法官联系,催促法官。不过也没必要隔三差五的催促法官,这样给了法官压力,给法官的观感也不好。我们现在有考核要求,基本多数法官都会在审理期限内出具裁判。

打官司难是很多人都担心的事情,现实中,很多人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案子已经开庭了,但是法官久久不出判决!

实践中,开庭后多久出判决往往有很多因素,具体如下:

一、案件的难易程度。

案件的难易程度往往是一个最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因为如果案件复杂,法官则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同时,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往往证据不扎实,法官需要仔细斟酌看是否继续调取证据,或者是否需要开二次庭等,有时候,对于复杂案子,开完庭法官可能暂时没有处理因素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才能有对案子的处理思路,这往往会花费大量时间!

二、是否存在鉴定、公告等导致案件不能正常处理的事由!

实践中,很多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从申请到鉴定结果下来,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有时候,有些案件因被告人无法送达,则需要公告,公告下来最起码需要两个月时间。所以,一旦存在类似于上述情形,往往会延长案件的审限!

三、案件宣判后是否会对群众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

比如,每年开两会期间,一些当事人非法上访、非法闹访或者这些动机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贸然下判决,防止出现不良反应!

四、除了以上因素,法官以及书记员的工作效率、工作习惯也是重要因素!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工作风格和处事方式,工作效率高的人,同样的案件,效率高的人往往会先出结果,同时,有些人因为有畏难情绪,对于一些复杂案件往往会选择放一放,这样就出现了差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作出判决的期限通常被称为审限。不同的诉讼类别有不同的审限。

民事诉讼

1.一审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二审

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

3.特别程序

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选民资格:选举日前

4. 涉外案件

不受上述限制

刑事诉讼

1.一审

简易程序:受理后二十日以内

(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自诉案件: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

2.二审

二个月以内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其他可以不计入审限的期间。

根据不同的诉讼类别有不同的审理期限,且其中有是不计入审限的期间,还有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因此,法院在开庭后什么时候下达判决书的时间并不是完全确定的,需要视该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这是每个当事人在开完庭后都会问的一个问题。

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与下达判决之间该有多长时间,只是规定了整个案件审理的期限。简单案件三个月内结案,普通案件六个月内结案。这并不包括司法鉴定、公告等时间在内。当然也有例外,如果案件复杂,确实需要延期的,法院院长可以批准延期六个月,上级法院还可以批准延长。不过现在法院绩效考核较严格,法院一般不会拖案件。我们作为律师,有时还被法院催得不得了。他们现在的笑话是,“我们每天在与审限赛跑”,法官也是够辛苦的。他们也是人,也请要理解他们的难处。

要正面回答你的问题,也可以这样说,既然庭都开了,法官剩下的就是写判决书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耽误,一般情况一周左右可以完成撰写、打印、校对、盖章等工作。特殊情况也可能在十天、二十天左右。如果时间再长,对法官也是不利的,不是趁热打铁地写文书,有可能将案件情节都忘记了,再捡起来就比较难了,那是划不来的。

所以,你也不要太急了。法官不是特殊情况,是不会超过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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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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