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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还动手打人如何处理_殴打辱骂是不是犯罪

2022.09.21 39人阅读
导读:违反治安管理,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会受到治安处罚的,对于治安处罚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治安处罚法,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条文释义是怎样的?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及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条文释义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规定了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对于以其他的行为方式如电击、使用化学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行为却没有规定,导致以其他的行为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求有轻微伤结果,对仅仅实施了殴打行为未造成损伤结果或者表现损伤很快消失而无法作出鉴定的,无法惩处,不能有效保护被侵害人合法权益。

因此,在制定本法时,对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规定了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一点是本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故意伤害行为规定的重要区别之一;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本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行为犯,只要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就应当给予处罚,后果的严重程度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在适用本条时应当注意这两个重要区别。

(l)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身体权是自然人维护其身体的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自然人身体权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任何人破坏自然人身体的完整性,就构成对自然人身体权的侵害。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器官乃至整体的功能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的客体是人体器官及系统乃至身心整体的安全运作以及功能的正常发挥。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也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当殴打致被侵害人的身体组织功能不能正常发挥的时候,就是侵害健康权;当殴打已经进行,但尚未造成上述后果的时候,就是侵害身体权。

(2)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①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是造成被侵害人轻微伤,达不到轻微伤的,无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将伤情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定条件,导致大量本应可以及时处理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故意伤害罪)的殴打他人行为,仍需要作出轻微伤鉴定结论,才可以依法予以处罚,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也因案件不能及时处理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负担。依据本条规定,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以殴打以外的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如使用机械撞击、电击和放射性物质、激光等方法实施伤害。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必须是以外力直接作用于他人的身体组织和器官,致使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坏。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同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辱骂他人,致使他人受到精神创伤,虽然也影响到他人的身体健康,由于行为人没有以外力作用于他人的身体组织和器官,故对此类行为不能依照本条规定处罚。

视情节批评教育、行政拘留、追究刑责。

那得看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中国人罚款,拘留,判刑,外国人的话,批评教育,写悔过书,就没有事情了:!,希望当地警察严查打人者,查清事实,还受伤者一个公道,!

首先保护好自己。只要你报警,只要你是受害者,对方起码行政拘留、治安处罚。具体参见治安处罚条例。

对方在公众场合,公开侮辱,辱骂,对我学校和个人进行诋毁,其中包含对我舞蹈班学生的诋毁和对学生进行,使用(废物)二字侮辱,对我个人使用(废物,说我不会有后,等等恶毒语言,并利用是南田本地人身份,多次对别人进行不为事实的解释,说我未交房租,当地各别人也在不只情况下,和对方当事人一起都对我进行,不等的语言攻击)公开抢夺与房东的购房合同,并进行语言,不给钥匙,不给合同的行为,同时在合同为到期的情况下,对我们学生进行驱赶,严重影响了我们中心的运行,和对我们不记后果的关门,对孩子的个人安全也受到影响! 公众场合下 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了我个人胳膊受伤,并有可能一直保有伤口,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时,抢夺我在保存证据的手机,对我手机也造成了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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