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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12
12-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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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5:32
09-02 09:27
可以,您可以与卖家协商沟通,也可以找到平台协商解决。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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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你也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对款,你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
05-08 21:32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您好,您干了两个月,想必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没到期,公司直接让您离职的做法违法,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给与相应的赔偿。
回答:您好,错误发生后,公司应该想办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弥补错误,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罚款,如果存在,可以同时要求加班费、未休年假补偿、未签合同补偿、社保公积金缴纳等。
01-13 05:46
如果单位以此为由解除你则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你双倍的赔偿金,或者你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消案情介绍:小张在超市里买了一副羽毛球拍,标价是140元,等付钱走到门口时,被超市的工作人员追上,说超市的工作人员不小心标错了价,球拍实际上应是2140元,请小张补足价款或者退货买其他的球拍,超市退钱。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和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被撤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那么重大误解合同可撤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23:34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那么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租人对房屋出租时,需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按要求支付租金后,出租人要按要求交付房屋,而实践中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那么租金逾期未付多久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对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何时能解除租房合同的问题,首先应看双方在租赁合同上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即可。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先催告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未交的租金,承租人在这个期限内仍未支付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那么拖欠租金多久可以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23:1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那么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损失赔偿2002年6月,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告名下的房屋出售给被告,房屋价款为22.6万元。但是,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仅仅被认定无效并不能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围绕着损失赔偿的争议仍然存在,实务界对此也并不能统一观点。因此,从不诚信者不得益的原则出发,应当对村民起诉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真正目的加以甄别,并根据交付时间的长短,结合房屋本身的重置成本价、土地的区位补偿价,作出综合的评定。那么村屋买卖无效后的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14:20
庭审中,被告xx厂提交《处理协议》一份,证明原告的业务员黄某代表xx公司就货物的质量问题赔偿xx厂10.4万元,xx公司诉求的款项应扣除该赔偿款。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持有原告法定代表人的父亲刘乙授权的委托书,负责处理该债权债务关系,被告xx厂有理由相信黄某有权代表原告与其签订处理协议,本案构成表见代理。第三种意见认为,黄某虽然是原告的业务员,但其代表行为应当在授予的范围内行使,未获得公司的授权而代表公司订立的合同应当无效或效力待定。故黄某与被告达成的《处理协议》对原告不具有效力。本案黄某无代理权却以原告的名义为民事行为,符合成立表见代理的前两个构成要件。那么业务员代表公司订立的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7 12:12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与勘察部门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即可签订,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无效的。《招标投标法》关于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的规定应属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签署的合同当然无效。但地方政府作出的超出国家计委规定范围的应予招标的工程范围规定,不能作为判断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对依法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认定为存在过错,因双方均应具备了解相关规定的能力,也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诉人上海立超房屋经纪有限公司因房屋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民四(民)初字第31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海久隆电力集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并未与王赟签订租赁合同,完成权利义务的转移,居间未能成功,立超公司理应退还王赟交付的定金50,000元,王赟的诉讼请求合理,应予支持。王赟辩称,立超公司的居间并未成功。立超公司称现该50000元定金转为王赟应向其支付的部分居间报酬,但此只是立超公司的单方意向,并未得到王赟同意。立超公司上诉以居间已经成功为由不同意返还该款无依据和理由,本院不予支持。那么上海立超房屋经纪有限公司与王赟房屋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自然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是新合同法增加的内容。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首要的事情就是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等便草率地签订合同。凡是伪造、仿冒他人名义或虚构假主体的行为都属欺诈行为。那么合同主体陷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姜某某与被告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2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3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告姜某某诉称,我与被告鲁某某系表姊妹关系。以证明被告鲁某某于2007年11月23日出具了“本人借姜某某现金贰万陆仟元整”的借条,约定于第二年年底前归还的事实。那么姜某某与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06:42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甲公司进行投标工作,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进行履行的合同效力是毋庸质疑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合意合同生效,亦不产生法律上的效果,而只能是涉及合同的协商解除问题。故本案虽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未生效,但该合同已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认定合同有效。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告知,以便当事人更好的行使诉讼权利。那么认识意志不影响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24 17:11
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合同纠纷法律法规>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构成合同诈骗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为: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并以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为目的。
09-17 14:14
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合同诈骗,就是拿着无效的合同来抵充有效的合同,钻条款的空子,这样的情况可以当做合同诈骗去报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