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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同时还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这个数额是由申请保全的法院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对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方将失去陈述和质证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
你好,可以根据需要授权,选择其中需要委托的事项进行授权就可以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对平等就业权的侵害会损害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受害人有权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有影响,说明对方不仅有一份债务需要偿还
你好,诉讼时效不同情况计算方法不一样,请您详细描述
你好,你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您好,发生乌龙水表事件,但利益受损并不是故意为之,您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纳的钱。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诉讼离婚中的七类财产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9:54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仅仅丧失胜诉权,但其民事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只是该权利失去了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成为一种自然权利。债务人履行后,不得以不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债权人返还。债务人对已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不违反抵押权设定的附随性要求。我们认为,在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约定了债务清偿期的情况下,发生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结果,对此种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其担保期限自然为当事人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那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设定抵押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现担保物权一般不会诉讼时效中断,物权明确了抵押权的行驶期间,对质权又不明确,所以对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会在三年内行使,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优先得到财产。担保物权后诉讼时效一般不会中断。物权法只是明确了抵押权的行使期间,对质权并未明确,这样一来,对于抵押权应适用《物权法》,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对于其他担保物权则仍应适用担保法司法解释,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3年内行使。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间行使权利,那么等诉讼时效一过,权利人就不再享有胜诉权。那么担保物权后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离婚诉讼有什么特殊规定(一)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诉讼去哪里起诉,由谁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哪些(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那么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21:48
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请求判决。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常常提出被告请求以外的请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反诉是相对于本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那么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反诉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1 17:00
了解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小常识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无奈这是很多朋友以讹传讹形成错误认识的问题。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4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那么了解离婚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小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这也对于那些因对公司或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了解,从而无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应有的份额享有权利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补救方法。同时应规定该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那么夫妇合同离婚后是否对遗漏解决的公司股权再次提出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审理时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8 07:2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双方协商后不能够解决劳动争议,最后起诉到法院。有些劳动者要对劳动争议诉讼产生误解,如对受案范围或前置程序的要求理解有误,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有误等。劳动者就上述相关争议提起的诉讼,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果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只是形成劳务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诉要求相关待遇,则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劳动争议诉讼的误解应该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谈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债权债务的重新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此前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一项法律制度。显然,这位法官如果不是有意曲解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便是将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混为一谈。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他们之间除了能发生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律后果这一相同点之外,无一相同之处。那么谈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债权债务的重新认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9 05:32
合同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那么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的起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直到2004年5月才向赵某催要借款,被告以自己无钱偿还为由未归还借款,2004年6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案中,原被告对借款事实均无异议,但是双方对该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存在较大分歧。那么七年后债权人起诉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09 18:19
很多人都知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什么,却对它的条件以及特征都不太了解,现在就随小编一起看看吧。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民事公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