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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12
12-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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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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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9:30
09-05 10:34
09-05 10:00
09-02 09:2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方有义务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现在卖方提供的货物与约定的不同,属于违约。你可以与卖方协商,让卖方提供证明,或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需要的,你们没有约定定金双倍退还问题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休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因伤、病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应当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 4.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或者修满一年的学生为增加专业社会实践经验,经本人联系接收单位,并有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由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签字、系审核同意、学生处批准后,可以办理休学参加社会实践一至两年。 即使您的父母同意休学,但你没有完成学业,学校有权不予颁发毕业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公司如果没有和您达成约定就这样操作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劳动仲裁。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学校。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来进行处理,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请描述你想咨询的法律问题
03-29 15:29
劳动法规定有年终奖吗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
03-28 08:22
具体来说,如果被辞退职员在工厂工作满一年,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赔偿金就是二个月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您好,合同审查,得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是否清晰,是否加盖有效印章,如果您不放心,可以把合同发过来,这边安排专业律师给您审查。
口头承诺系公民、法人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实施的合法行为的一种。可以认定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诺开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承诺之人受承诺的约束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口头承诺之人不得对自己的承诺随意变更或解除。这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精神之体现。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您好!你所述的单位的理由不合法,试用期应当支付工资。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虑你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
您好,原单位给你多交的一个月的社保是属于他们的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后,此公司的社保专员会给相应员工做保险中断。原单位不可以强制追回,可以和您协商退回个人应缴部分。
01-12 09:09
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XXX公司盖章X年X月X日特别注明:1、上述的离职证明有时候为了更加严谨,也可以在XXX同志后加上“身份证”的身份标示,一般是不需要的。那么员工离职证明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到期就意味着,你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就解除了。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那么合同到期离职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残事故,本应按雇员受害纠纷处理,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尽管协议的赔偿标准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低,但难以认定协议显失公平,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徐某不服,提出上诉。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那么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有两种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劳动仲裁超过一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1 13:39
后因赵某要求开发公司返还定金6000元未果,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赵某违反其在未来签约时的允诺,开发公司有权根据有效的立约定金的约定。在担保诉讼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如何认识定金的问题,本案就涉及立约定金是否适用的问题。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之前为担保以后正式订立主合同而约定交付的定金。立约定金于主合同成立之前交付,它不是主合同成立的要件,它也不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明,其作用只是保证当事人有诚意建立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无故拒绝签定合同,则丧失定金或加倍返还定金。那么立约定金如何正确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1 10:58
笔者认为本案黄某与银行实际履行了存款合同,银行应支付黄某存款本金及其利息。黄某以“潘汉年”假名与某银行建立存款合同关系,该合同因违反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强制性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依据该事实上的存款法律关系,产生的利息,属法定孳息,应归属于原物所有人,即应归本案黄某所有。本案黄某以假名存款,未给银行造成任何损失,且银行实际上也已利用了黄某的存款进行金融市场运作,若利息仍归银行占有则无法显示公平。但如果对已履行的存款合同因假名违法而将利息判归银行所有,则不利于保护储户的利益。那么存款合同已履行,利息属实际储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合同是要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订定的合同,具有种种法律上的关系。投保人变更投保人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以上除第项外,投保人得於保险事故发生前变更受益人,但需经被保险人同意,且批注於保险单上,始生效力。被保险人出生日期及性别更正出生日期或性别错误,会影响被保险人年龄计算与保险费率。投保人接到保险单时应立即核对,如有错误或不符,请办理错误更正。其他文字错误更正由于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或其他资料变化,保单内容也需同时进行变更。交费方法变更分期交付的续期保险费,於各期续期保险费应缴日前,交费方法皆可申请变更。那么保险合同各条款的变更和更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诉人马某某与上诉人某某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文号:长中民一终字第1157号 上诉人马某某,男,1974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星沙望仙路16号。上诉人马某某与上诉人某某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某某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2日作出了天民初字第1632号民事判决,马某某与省建工集团均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合同签订后,马某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省建工集团支付马某某劳务费3 045 412元,马某某认为省建工集团尚欠963 181元,要求省建工集团予以支付,但省建工集团认为已将所欠款项付清,双方协商未果,马某某诉至原审法院。那么上诉人马某某与上诉人某某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15:30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运输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2、运输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3、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4、运输合同主体是承运人、旅客、托运人。那么什么是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是指经批准的数额,超规定借款要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利率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双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间确定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还款结算方式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还款,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是指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承诺。是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借款用途以外的项目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金融借款纠纷该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09:09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补充合同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体现。所以,实践中还是不能忽略补充合同的效力,在出现主合同效力和补充合同效力矛盾的时候,需要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为准。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那么补充的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是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