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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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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费用要根据伤情以及相关的花费认定,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你及时报告老师,或者反映到学校,在一定限度内属于正当防卫,具体还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你好,被人辱骂,可以选择报警,及时制止这种行为。如果辱骂对自己已经造成了严重危害的,可以选择诉讼,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损害的程度,精神损害赔偿金最多不超过30000万元,如果情节十分恶劣的,还可以报警并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依法追究实施辱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你好,他先动手打的你,你应该报警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一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也应当视为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那么作为受到offer的人来说应该怎么做呢1、保存证据第一步先保留证据。被邀请人遭到拒绝后应当将公司所发offer、通话记录、交涉记录、遭受损失的证据予以妥善保存以待不时之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
01-26 10:22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那么自首和立功区别是什么?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量刑情节。(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01-19 17:13
公诉机关指控,赵某在担任市代理镇长、镇长,楚雄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1135000元。其中包括多名行贿人赠送的现金、购物卡、房屋装修款等多种形式的贿赂。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于2014年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经本所辩护后,法院采纳了赵某构成自首以及部分受贿事实不成立的观点,最终以判处赵某十二年有期徒刑。那么原楚雄市市长赵某受贿案——经本所律师辩护获判有期徒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4:19
那么意外事件能否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了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罪。此项规定对于惩治间谍犯罪和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7 11:15
牵连犯的成立必须具有四个条件1、是行为的复数性。也即牵连犯的成立必须有数个犯罪行为的存在而不仅仅只是触犯了数个罪名。例如行为人以伪造证件印章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由于伪造证件印章的行为与诈骗的行为均可构成独立的犯罪因而就可以牵连犯加以认定。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
11-09 18:19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谁可以执行刑事拘留呢?请看下文讲解。一、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2、人民
现如今我国是法制社会,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我们都知道法律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手段,但是对于很多特殊人群来说,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法律所代表的意义,自然也就无从遵守,精神病人就是其中的代表,那么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有哪些?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