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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16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返还。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可以起诉,起诉越早,收回欠款的概率越高,相反越拖越不好要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不是违法,但是利息过高,法院不会全部支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网贷利息过高还不上的,对超过法律最高利息规定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仍不能清偿的,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你可以起诉
你好!具体情况需要详细描述,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行使追偿权,可委托我们进行处理
建议保留好转账记录,转账的时候备注下,以免以后他没还款连带你的责任。
您好,尽可能了解出让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先关信息,认真分析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规避投资风险;确定意向后,双方应协议要求向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和保证;协议签订后,应该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您好,一般开票的时候都是两联或者三联单,也就是说学校方面会有底账,去跟学校老师好好沟通,态度诚恳,学校一般会退给您的。
您好,扣工钱是不合理的要求,况且合同上并没有说明,你们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
02-10 05:57
履约担保的形式包括工程履约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其他履约担保,其中其他履约担保有贸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投资合同、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等,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其中工程履约担保又包含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等几种形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承包商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的10%。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相等,一般为承包合同价的10%或15%。那么履约担保的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银行贷款保证是银行审批贷款时为了防范借款人无力还贷的风险而设定的条件,一般都会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贷款保证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那么公司破产后对于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给担保的人已成经济犯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附条件的债权,包括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和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两种。日本破产法第266条规定,附解除条件的债权人,非经提供相当的担保,不得受领分配;第271条规定,对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和未提供相当担保的附解除条件的债权,适用提存分配。4我国法律对附条件债权参加分配没有任何规定,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可以采取类似德国立法的处理方法。附条件债权的另外一个很重要也很难操作的问题就是债权数额应该如何确定。参考国外的立法,笔者认为可以确定以下几项标准来确定附条件债权的数额: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害,只能为实际发生的损害。那么对附条件债权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6:17
《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那么借款担保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朋友欠款没偿还能力债权人怎么维权《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那么朋友欠款没偿还能力债权人怎么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02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证照复印件、银行帐户、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那么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有哪些首先两者的惩罚不同,民间借贷的惩罚是最高刑为10年,而非法集资的处罚最高刑是死刑。2010年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在“四个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6 23:04
借款合同纠纷中,主债务人对原告超过举证期限举证不同意质证,而保证人却同意质证的,如何处理?举证责任是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承担。对于继续人接收了债务人的财产和债务,为证明其偿债能力,首先应由债权人举出继承人足以清偿债务的基本证据或者初步证据,对于尚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的,则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则由实际占有财产的继承人承担举证责任。按理说到底继承人是否能够以继承的遗产足额清偿债务是执行环节予以解决的问题,并不属于法庭审理的范畴。那么如和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5 08:40
借款人无法证实假签名是否也要还款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借款人无法证实假签名是否也要还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8 23:27
时效中断,是指正在进行中的时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经进行的时效统归无效。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否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08 14:21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那么信用卡欠款诉讼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