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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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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化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该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本案中,张某存在顶撞厂方主管的情况,但事出有因,化工厂以张某严重违反厂方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并不充分。因此,化工厂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据此,张某只能主张赔偿金,即有权要求化工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其赔偿金计2个月工资。化工厂在支付赔偿金之后,不用再给经济补偿。另外,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张某无权要求化工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具体到本案,虽然汪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并领取了经济补偿,但并未声明放弃差额部分,如汪某之前领到的补偿款计算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予补足。在此情形下,冯某的请求应该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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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02-22 15:18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01-11 20:2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14:44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很显然,保险合同的要约与其他商事合同的要约在形式上不太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成立就不以保险人出具的保险单为要件,而是以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承诺为依据。那么保险合同订立程序的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王某当即给付李某5万元定金,并约定十日内双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张某要求李某履约遭到拒绝,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约定的定金系预约定金,又称立约定金,具有独立性。但立约定金则不然,立约定金,俗称预约定金,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主合同而交付的定金,立约定金具有独立性,其法律效力的发生并不受制于主合同,不然也就不会被称之为“立约或预约”定金了。那么预设立约定金具有独立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被告马某在将自己房屋出卖给原告侯某之前,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其妻死亡于该房的事实,属于故意隐藏事实真相,给原告造成了重大误解,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合同的范畴。再者,将死过人的房屋出卖给对方,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不符合社会主义立法原则。那么可依据公序良俗解除该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8 23:13
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依据撤销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得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那么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所以,债权人只能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有效行为。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这也是误解和欺诈、胁迫及乘人之危的主要区别之一。在此不允许当事人以重大误解为借口,而实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来撤销合同。那么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23:58
认购协议是广泛存在于房屋销售中的一种文书,因认购协议签署后无法达成房屋买卖合同而引发的案件的数量已经在不断地上升。[page]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应对首先,签订合同前,要严格审查售房的主体资格。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产生原因以及解决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留言咨询:办理房产证应缴契税的税率2008年11月1日后改为1%。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那么房产证契税的税率以什么日期为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好写车位出租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小区的车位是建筑规划内的,在出售、附赠或出租前,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与业主分别协商约定产权转移方式或使用权归属,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是占用共有道路、绿地等业主共有场所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其出售、赠与或出租都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那么车位出租需要写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的防范常见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种:1、以定金为目标,利用两个合同的主副关系,迫使对方违约,“没收”定金。这样,当一方按照执行合同(副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时,骗子就以不符合主合同的原则为由,宣布合同无效,从而“没收”在签约时得到的定金。收劝业务费“后,以合同不合规定等借口毁约,进行诈骗。那么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07:01
合同欺诈的手段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换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连结企业的纽带。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合同欺诈案件占全部欺诈案件的50%,个别地方甚至达到80%以上。事实告诫我们必须重视和研究防范合同欺诈问题。狼狈为奸 这是由双方或多方欺诈人共同实施的一种欺诈手法。那么合同欺诈的手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0-15 14:10
经济快速发展,对于预约合同的认定、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别等问题在理论界仍然存在许多争议,预约与本约相对,顾名思义,预约即预先为签订本约而为之约。下面大律网小编为你分析如何区分预约和本约。
你好,可以的,你搜集好证据,譬如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视频等,如有需要,可面谈沟通处理
你好,有签订合同吗
机器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是否查清?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