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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对方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违反约定,可以起诉;如果涉及虚假,可能需要报警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不可以打人,会变被动,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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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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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所做的约定,是让玩家只负责投资入金,工作室负责操作,经过一定时间就能够获得多少收益,这是不是就很像一种保本付息承诺了,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定性为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03-03 15:51
拐卖妇女罪的从轻处罚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XX市法律援助中心和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并征得被告人关某的同意担任关某涉嫌拐卖妇女一案中关某的辩护人出席今天法庭审理在出庭前会见了被告关某并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现依照法律结合本案实际作出以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在起诉书指控的关某涉嫌拐卖妇女犯罪案件中显然鲁武、鲁武妻子小花、关某等构成共同犯罪。
02-04 10:57
可以对交通肇事罪无罪辩护吗律师对事实与证据做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决定做无罪辩护。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那么可以对交通肇事罪无罪辩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998年5月29日,餐馆女老板龙某带着在餐馆打工的未成年少女龙某到公安机关报案,龙某控诉王某在1998年3月23日至5月27日先后强奸其十屡次。1999年7月12日,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有强奸罪向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宣读和出示了受害人龙某的报案资料,龙某姐姐的证言,龙某母亲的证言,黄某某的证言,龙某的证言。公诉机关以为以上证据已构成证据链,能够证明王某犯有强奸罪。海口市新区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有强奸罪的证据不充沛,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王某无罪。王某不服,再次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抢劫、盗窃致人死亡死刑辩护词(案例)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张某某抢劫、盗窃案提供法律援助,特指定本律师担任张某某的辩护人。由以上可以看出被告人张某某并没有直接参与盗窃行为。而被告人张某某拿的作案工具为一根擀面杖,这是钝器不是锐器,因此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不是由被告人张某某所造成。
集资诈骗是属于诈骗罪的范畴,集资诈骗的辩护词要整理好相关辩护证据,此罪的辩护词一般是从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上来阐述,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集资诈骗罪怎么做无罪辩护?”集资诈骗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福建**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陈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据此,只有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非法集资行为才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本案虽然造成众多被害人财产损失巨大,但不能仅依此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否则难免有客观归罪之嫌。辩护人请求贵院依法调查陈某及家庭的的财产情况,核实前述情节。
01-19 17:13
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六、刑法不予追究有些行为,虽然给权利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但由于其特殊原因,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无罪辩护的六个理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7:13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我对本案被告人邹某某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被告人邹某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敬请法庭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我的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邹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后果认识不足。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人邹某某在本案中是第一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生产的数量非常小,并且没有销售行为,被抓归案后认罪态度很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那么邹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9 17:13
被告人沈某、陆某因涉嫌,均于2009年9月7日被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沈某、陆某涉嫌职务,与2009年11月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9年11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沈某、陆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沈某、陆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陆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职务侵占罪辩护】沈某、陆某职务侵占罪成功辩护从轻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安民警用被告人郭某某随身携带的钥匙打开其借住的某小区17楼21号房间,从房间内查获100余小包白色粉末。就是把检察院定为,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所判刑期完全可以大幅度的减低。贩卖毒品与非法持有毒品不同的关键,就在于有没有进行了贩卖。我方辩护方案的中心紧紧围绕着郭某某与贩毒集团的关系,严厉的撇清他们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且检察院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郭某某有过贩卖的行为。郭某某吸食毒品,分量非常大,在某种程度上说,24克已经是常规吸食量的范围,是为自身所使用。裁判结果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那么【贩卖毒品罪辩护】贩卖毒品罪改变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鉴定,538支认定为枪支。2013年12月15日,在市攀枝花大道834号,民警从向赵明处购买仿真枪的王兵经营的玩具店内查获各类仿真枪52支。综上,请求人民法院对赵明减轻处罚且适用缓刑。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均不持异议,被告人赵明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赵明具有自首情节,系人犯,认罪、悔罪态度好,本案社会危害性小,请求法院对赵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在卷的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赵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成立自首,上述辩护意见与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采纳。那么非法买卖枪支538支,经辩护仅适用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案思路及心得该案因李成英同医院的另一名医院领导被抓,李成英在办案机关没有对其进行询问时在的劝说下,于2013年1月2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顺利办理,在取保候审期间归还了全部虚报的医疗费。最后,律师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虽然没有免于刑事处罚,但也取得了缓刑的理想效果。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自首,有立功表现,积极退还款项的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采纳。那么贪污7万多元,经辩护成功适用缓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7:03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01-10 17:03
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所以,在了解和掌握证据种类的时候,要对证据概念有全面的理解,懂得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所指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所体现的内涵。同时,必须特别注意理解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移送案件时,应当将物证随同案卷一并移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11-15 17:20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11-09 18:19
刑事裁定书是否要给辩护人送达,裁定书,刑事文书,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