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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8:04
12-0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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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34
09-02 09:27
你数周未上班,并已提交辞职报告,你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实际已经解除。你是否应支付违约金要根据你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去判定,如果你的行为构成违约,那么你需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不论你以那种方式离开,原单位都不能以双方争议为由扣押个人档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个人档案。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如果你们两个协商一致,是可以的。但是以后有纠纷,她会拿这个说事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建议你咨询当地市里或者县里相关部门,咨询旧房认定标准,拆除标准,这应该是地方政策规定
你好,需要看是否有回购相关约定,可按约定处理
你好,请详细描述具体情况,违反约定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没有罚款的权利。
你好,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无固定期限用工,目前你还在工作吗还是已经离职了
你好,这个需要看你和对方是怎么约定的,合同中具体怎么规定的
您好,请问您工作多长时间了。
您好,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后,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
04-08 16:06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其中,劳动者只要拿出三或四当中的任一种资料,就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作为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拿出相反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存在,或者出示一、二、四、五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劳动争议实体性争议内容的“不违法”,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那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2 13:45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3、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4、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北京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那么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11:11
显然,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利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大幅降低,造成生活质量的下降。为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竞业禁止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那么离职后竞业协议规避要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北京市六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05:38
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明显不合理,也可能会适用法定违约金。那么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13:28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定金担保方式,包括定金担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担保数额的限制等内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我国的司法实务也历来对定金担保制度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那么购房反悔订金如何退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6 07:53
当前,随着房价上涨,房产交易市场日渐升温,一些购房者企图通过“更名”的交易方式逃避税收,殊不知,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一起因“更名”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罗某、中介公司签订的《无锡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因双方约定的“更名”这一交易方式,客观上将导致逃避二手房交易税的后果,依法应认定合同无效。罗某因无效合同取得的定金2万元,应予返还。从法律角度讲,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更名”过户也是一种偷逃税费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那么二手房更名不成因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5 19:08
李先生认为这就算完事了,没有通知银行即停止了支付按揭贷款。过了几个月,银行方面发现李先生停止还款,即进行调查。李先生称已经与开发商解除了合同,因此与银行间的贷款合同也应当解除。但银行方面予以拒绝,并明确表示要起诉李先生,要求其归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那么购房人退房需要另行解除贷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0:54
”[案情]唐某经朋友介绍,与谢某达成了商品房转让协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唐某不应要求谢某返还所谓“多赚的”款项。”要求谢某双倍赔偿其因欺诈行为而受到的5000元损失。”《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请求法院对合同价款予以变更,在总价款中剔除谢某多出的报价5000元。那么转让虚报购价是否属于“欺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债还钱记得要张收条案例介绍:2005年7月,遂川县的老罗在老郭的摩托车店赊购一辆车,老罗开出一张4580元的欠条,双方约定车款于2007年春节前还清。同年3月31日,老罗再次还给老郭1000元,老郭写下一张收条。当天,老郭将钱交给妻子后,妻子同样在欠条上注明还款时间和金额。不久后的一天,老郭要求老罗归还剩余的欠款1080元,老罗称要看看欠条上的还款记录。老罗虽提供证人证言,而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曾于2006年3月31日向郭妻付款1000元的事实,法院判处老罗支付老郭1080元欠款。值得提醒的是,大家欠债还钱时,一定要一手交钱,一手交凭证。那么欠债还钱记得要张收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而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而目前借新还旧中办理的补办抵押多属于事后抵押性质,抵押的效力容易出现上述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归还借款实质上是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行为,将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计划。那么银行合同潜在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你好, 具体需要按照协议来进行